植柘陈翁刲股卷
李东阳〔明代〕
伐树勿伐柘,爱此手泽存。爪树伤柘肤,锄树伤柘根。
根肤尚可惜,戕肌亦何人。吾肌本亲遗,吾以奉吾亲。
茫茫堪舆内,此意诚苦辛。肌戕幸不死,遗胤终儿孙。
孙乎慎无忘,锡类良有因。
李东阳
李东阳(1447年-1516年),字宾之,号西涯,谥文正,明朝中叶重臣,文学家,书法家,茶陵诗派的核心人物。湖广长沙府茶陵州(今湖南茶陵)人,寄籍京师(今北京市)。天顺八年进士,授编修,累迁侍讲学士,充东宫讲官,弘治八年以礼部侍郎兼文渊阁大学士,直内阁,预机务。立朝五十年,柄国十八载,清节不渝。文章典雅流丽,工篆隶书。有《怀麓堂集》、《怀麓堂诗话》、《燕对录》。
三游乌龙潭记·节选
谭元春〔明代〕
予初游潭上,登蹬至冈。是时残阳接月,晚霞四起,朱光下射,水地霞天。始犹红洲边,已而潭左方红,已而红在莲叶下起,已而尽潭皆頳。下冈寻筏,月已待我半潭。乃泊新亭柳下,看月浮波际,柳丝垂垂拜月。相与上阁,适有灯起荟蔚中,殊可爱。或曰:“此渔灯也。”
虎之力
刘基〔明代〕
虎之力,于人不啻倍也。虎利其爪牙,而人无之,又倍其力焉。则人之食于虎也,无怪矣。然虎之食人不恒见,而虎之皮人常寝处之,何哉?虎用力,人用智;虎自用其爪牙,而人用物。故力之用一,而智之用百;爪牙之用各一,而物之用百,以一敌百,虽猛必不胜。故人之为虎食者,有智与物而不能用者也。是故天下之用力而不用智,与自用而不用人者,皆虎之类也。其为人获而寝处其皮也,何足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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