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诗二十二首 其二
曹于汴〔明代〕
昊天制厥命,万类共相俟。命之贵绾组,命之贱秉耜。
命之厌膏粱,命之乏糠秕。命之健超乘,命之惫床笫。
命之为彭叟,命之为殇子。命之彝鼎垂,命之秋草萎。
智人达其窍,素位坦如砥。愚蒙罔有窥,营营良苦耳。
曹于汴
曹于汴,字自梁,一字贞予,解州安邑(今山西省运城市)人。明代万历二十年(公元1592年)进士。以淮安推官徵授刑科左、右给事中,转吏科给事中,遇事敢言。擢太常少卿。光宗时,转大理少卿。熹宗立,迁左佥都御史,佐赵南星主京察,进吏部右侍郎。力抉善类,为魏忠贤所斥。崇祯初,拜左都御史,振顿宪规。他平生制行高洁,风节凛然。荆著有《仰节堂集》十四卷,与《共发编》均《四库总目》并传于世。崇祯七年(1634年)卒,年77岁。赠太子太保。
北人食菱
江盈科〔明代〕
北人生而不识菱者,仕于南方,席上啖菱,并壳入口。或曰:“食菱须去壳。”其人自护所短,曰:“我非不知,并壳者欲以清热也。”问者曰:“北土亦有此物否?”答曰:“前山后山,何地不有!”
夫菱生于水而非土产,此坐强不知以为知也。
领解后谢主司
唐寅〔明代〕
壮心未宜逐樵渔,泰运咸思备扫除。
剑责百金方折阅,玉遭三黜忽沽诸。
红绫敢望明年饼,黄绢深惭此日书。
三策举场非古赋,上天何以得吹嘘。
蜀鸡与乌鸦
《燕书》〔明代〕
豚泽之人养蜀鸡,有文而赤翁。有群雓周周鸣。忽晨风过其上,鸡遽翼诸雓,晨风不得捕,去。
已而有乌来,与雓同啄。鸡视之兄弟也。与之上下,甚驯。乌忽衔其雓飞去。鸡仰视怅然,似悔为其所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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