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鸿
梁鸿,字伯鸾,扶风平陵(今陕西咸阳)人,生卒年不详,约汉光武建武初年,至和帝永元末年间在世[1] 。少孤,受业太学,家贫而尚节介。学毕,牧豕上林苑,误遗火延及他舍。鸿悉以豕偿舍主,不足,复为佣以偿。归乡里,势家慕其高节,多欲妻以女,鸿尽谢绝。娶同县孟女光,貌丑而贤,共入霸陵山中,荆钗布裙,以耕织为业,咏诗书弹琴以自娱。因东出关,过京师,作《五噫之歌》 。章帝(肃宗)闻而非之,求鸿不得。乃改复姓运期、名耀、字侯光,与妻子居齐、鲁间。终于吴。► 3篇诗文 ► 18条名句
东门行
佚名〔两汉〕
出东门,不顾归。
来入门,怅欲悲。
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
拔剑东门去,舍中儿母牵衣啼:
“他家但愿富贵,贱妾与君共餔糜。
上用仓浪天故,下当用此黄口儿。今非!”
“咄!行!吾去为迟!白发时下难久居。”
宋人有得玉者
刘向〔两汉〕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
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故宋国之长者曰:“子罕非无宝也,所宝者异也。今以百金与搏黍以示儿子,儿子必取搏黍矣;以和氏之璧与百金以示鄙人,鄙人必取百金矣;以和氏之璧与道德之至言以示贤者,贤者必取至言矣。其知弥精,其取弥精;其知弥粗,其取弥粗。子罕之所宝者至矣。”
公仪休拒收鱼
刘安〔两汉〕
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献鱼,公仪子不受。其弟子谏曰:“夫子嗜鱼。弗受何也?”答曰:“夫唯嗜鱼,故弗受。夫受鱼而免于相,虽嗜鱼,不能自给鱼;毋受鱼而不免于相,则能长自给鱼。”此明于为人为己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