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十首 其十 王安石
童轩〔明代〕
慨然斯道岂难行,却被周官误一生。从此老泉成口实,无心蓬垢得奸名。
童轩
(1425—1498) 明江西鄱阳人,字士昂。工书能诗。景泰二年进士。授南京吏科给事中。成化时,以户科都给事中入川镇压赵铎起事,还言欲息盗贼必先去贪官、均科差。累进右副都御史提督松潘军务。弘治中官至南京礼部尚书。有《清风亭稿》、《枕肱集》、《梦征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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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人养狙
刘基〔明代〕
楚有养狙以为生者,楚人谓之狙公。旦日,必部分众狙于庭,使老狙率以之山中,求草木之实,赋什一以自奉。或不给,则加鞭箠焉。众狙皆畏苦之,弗敢违也。
一日,有小狙谓众狙曰:“山之果,公所树与?”曰:“否也,天生也。”曰:“非公不得而取与?”曰:“否也,皆得而取也。”曰:“然则吾何假于彼而为之役乎?”言未既,众狙皆寤。
其夕,相与俟狙公之寝,破栅毁柙,取其积,相携而入于林中不复归。狙公卒馁而死。
郁离子曰:“世有以术使民而无道揆者,其如狙公乎!惟其昏而未觉也。一旦有开之,其术穷矣”。
景清借书
佚名〔明代〕
景清倜傥尚大节,领乡荐,游国学。时同舍生有秘书,清求而不与。固请,约明日即还书。生旦往索。曰:“吾不知何书,亦未假书于汝。”生忿,讼于祭酒。清即持所假书,往见,曰:“此清灯窗所业书。”即诵辄卷。祭酒问生,生不能诵一词。祭酒叱生退。清出,即以书还生,曰:“吾以子珍秘太甚,特以此相戏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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