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桃花怒放千万朵,色彩鲜艳红似火。这位姑娘嫁过门,夫妻美满又和顺。
桃花怒放千万朵,硕果累累大又多。这位姑娘嫁过门,早生贵子后嗣旺。
桃花怒放千万朵,桃叶纷呈真茂盛。这位姑娘嫁过门,齐心携手家和睦。
注释
夭夭:花朵怒放,美丽而繁华的样子。
灼灼:花朵色彩鲜艳如火,明亮鲜艳的样子。
华:同“花”。
之子:这位姑娘。
于归:女子出嫁。古代把丈夫家看作女子的归宿,故称“归”。于:虚词,无实义。
宜:和顺、亲善。
蕡(fén):草木结实很多的样子。此处指桃实肥厚肥大的样子。有蕡即
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像桃花一样鲜艳,像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
这是一首祝贺年青姑娘出嫁的诗。据《周礼》云:“仲春,令会男女。”周代一般在春光明媚桃花盛开的时候姑娘出嫁,故诗人以桃花起兴,为新娘唱了一首赞歌。旧说如《毛序》等以为与后妃君王有关,为今人所不取。
全诗分为三章。
第一章以鲜艳的桃花比喻新娘的年青娇媚。人们常说:第一个用花比美人的是天才,第二个用花比美人的是庸才,第三个用花比美人的是蠢才。《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所以说这里是第一个用花来比美人,并不为过。自此以后用花、特别是用桃花来比美人的层出不穷,如魏·阮籍《咏怀·昔日繁华子》:“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唐·崔护《题都城南庄》:“去年今日
关于此诗的背景,《毛诗序》以为与后妃君王有关。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对这种观点进行了驳斥,认为“此皆迂论难通,不足以发诗意也”。现代学者一般不取《毛诗序》的观点,而认为这是一首祝贺年青姑娘出嫁的诗。也有人提出了新的说法,认为这首诗是先民进行驱鬼祭祀时的唱词,其内容是驱赶鬼神,使之回到归处,并祈求它赐福人间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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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无震。是故周文公之《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先王之于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乡,以文修之,使务利而避害,怀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
昔我先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弃稷弗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翟之间。不敢怠业,时序其德,纂修其绪,修其训典;朝夕恪勤,守以惇笃,奉以忠信,奕世戴德,不忝前人。至于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恶于民,庶民弗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是先王非务武也,勤恤民隐,而除其害也。
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
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于是乎有刑罚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而又不至,则又增修于德,无勤民于远。
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今自大毕、伯士之终也,犬戎氏以其职来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观之兵,其无乃废先王之训,而王几顿乎?吾闻夫犬戎树惇,能帅旧德,而守终纯固,其有以御我矣。”王不听,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