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鸣翰湖上 其二
史鉴〔明代〕
多时不到南湖上,花落莺啼又一年。有约画船同载酒,短篷春雨看鸥眠。
史鉴
史鉴(1434—1496),字明古,号西村,别署西村逸史。南直隶苏州府吴县(今属江苏)人。生于明宣宗宣德九年,卒于明孝宗弘治九年,年六十三岁。书无不读,尤熟于史。一生淡于名利和官宦,友人引荐他入朝,他多次婉言推辞,一直隐居不仕,隐留心经世之务。每有客人到访,则陈列三代秦汉器物及唐宋以来古籍、书画名品,互相鉴赏和题签。其收藏处所名有“日鉴堂”。正德间,吴中高士首推沈周,史鉴次之,所作《晴雨霁三游西湖》,为游记文学经典,有《西村集》八卷,见《四库总目》。► 569篇诗文 ► 11条名句
长物志·花木
文震亨〔明代〕
弄花一岁,看花十日。故帏箔映蔽,铃索护持,非徒富贵容也。第繁花杂木,宜以亩计。乃若庭除槛畔,必以虬枝古干,异种奇名,枝叶扶疏,位置疏密。或水边石际,横偃斜拔;或一望成林;或孤枝独秀。草木不可繁杂,随处植之,取其四时不断,皆入图画。又如桃、李,不可植于庭除,似宜远望;红梅、绛桃,俱借以点缀林中,不宜多植。梅生山中,有苔藓者移置药栏,最古。杏花差不耐久,开时多值风雨,仅可作片时玩。蜡梅,冬月最不可少。他如豆棚、菜圃,山家风味,固自不恶。然必辟隙地数顷别为一区若于庭除种植便非韵事。更有石磉木柱,架缚精整者,愈入恶道。至于艺兰栽菊,古各有方。时取以课园丁,考职事,亦幽人之务也。志《花木第二》。
罗汤侠气
《涌幢小品》〔明代〕
罗仲渊,吉水人,多读古书,性倜傥,好施。洪武戊辰,应诏徙江宁,守令皆礼为宾。市里争讼,走求平者盈门。永乐初,上书言便宜十事,文皇甚嘉之。
仁庙监国,江宁令王凯、上元令魏鉴,造战车不如法,系御史狱。仲渊怜凯、鉴廉,倡两县父老白其枉状。后父老悔惧鼠散,仲渊独诣东宫,陈二县令之贤。御史折之曰:“两县父老不至,若以一人,白两县长吏,公邪?私邪?” 对曰:“公私不在人之少多。诚公,一人可也。” 仁庙召与语曰:“县令诚贤,战车重事而误之,如何?” 顿首曰:“人安能每事尽善?” 仁庙喜曰:“长者之言。” 即释两县令。
亡何,应天府丞张执中系狱,使人诱仲渊如两县令救之。仲渊不可,曰:“两县令误公事,故得公言,今府丞私罪,敢面谩,且与丞俱族矣!”
执中衔之。竟因盗官钱被籍,犹不足偿,乃诬寄钞十五万仲渊所,逮狱。长子三锡,皇恐倾赀,晨夜携金偿所诬钞,得释。仲渊以直受诬,诸学士如解、胡、金、杨辈,皆忘势与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