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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首诗是组诗中的第二首。这组诗作于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此时正处于乾隆中期,诗人二十五岁,在安徽督学朱筠幕中,除夕归家过年。诗人对社会即将发生的乱象已有预感,心中惆怅,又觉怀才不遇,心有所感,便以“偶成”命题,作成此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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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写诗人在家中和子女的对话,表达诗人怀才不遇的愤慨。全诗采用侧面描写的手法,言近旨远,用贴近生活、朴实自然的语言抒发了作者心中对现实的忧虑和感愤。
诗人在这首诗中表示了自己对于成为诗人感到后悔。此时,他正在家中掌灯,与儿女围坐在桌旁。写作此诗时,他生有一女一子,他们还处于懵懂无知的年龄。当诗人一边敲韵一边思考诗句时,他的小儿女们见了,只是掩口而笑,并不理解他的行为。“窃笑”一词表现了小儿女们似懂非懂的表情,“频”字则突出了诗人思考诗句之久。
面对这种情景,诗人感到非常悲伤,他用一半责备一半自责的语气倾诉了自己内心的苦闷。“尔辈何知”,他对儿女们的窃
黄景仁(1749~1783),清代诗人。字汉镛,一字仲则,号鹿菲子,阳湖(今江苏省常州市)人。四岁而孤,家境清贫,少年时即负诗名,为谋生计,曾四方奔波。一生怀才不遇,穷困潦倒,后授县丞,未及补官即在贫病交加中客死他乡,年仅35岁。诗负盛名,为“毗陵七子”之一。诗学李白,所作多抒发穷愁不遇、寂寞凄怆之情怀,也有愤世嫉俗的篇章。七言诗极有特色。亦能词。著有《两当轩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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