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2—?)明广东琼州定安人,字少传,号忠铭。嘉靖四十四年进士。选庶吉士,官至南京礼部尚书。初释褐,值海瑞廷杖下诏狱,力调护之。张居正当国,作《火树篇》、《春雪歌》以讽。有《天池草》、《尚友堂稿》。► 502篇诗文
予弟守文来学,告之以立志。守文因请次第其语,使得时时观省;且请浅近其辞,则易于通晓也。因书以与之。
夫学,莫先于立志。志之不立,犹不种其根而徒事培拥灌溉,劳苦无成矣。世之所以因循苟且,随俗习非,而卒归于污下者,凡以志之弗立也。故程子曰:“有求为圣人之志,然后可与共学。”人苟诚有求为圣人之志,则必思圣人之所以为圣人者安在。非以其心之纯乎天理而无人欲之私与?圣人之所以为圣人,惟以其心之纯乎天理而无人欲,则我之欲为圣人,亦惟在于此心之纯乎天理而无人欲耳。欲此心之纯乎天理而无人欲,则必去人欲而存天理。务去人欲而存天理,则必求所以去人欲而存天理之方。求所以去人欲而存天理之方,则必正诸先觉,考诸古训,而凡所谓学问之功者,然后可得而讲,而亦有所不容己矣。
夫所谓正诸先觉者,既以其人为先觉而师之矣,则当专心致志,惟先觉之为听。言有不合,不得弃置,必从而思之;思之不得,又从而辨之,务求了释,不敢辄生疑惑。故记曰:“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苟无尊崇笃信之心,则必有轻忽慢易之意。言之而听之不审,犹不听也;听之而思之不慎,犹不思也;是则虽曰师之,犹不师也。
夫立志亦不易矣。孔子,圣人也,犹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立者,志立也。虽至于“不逾矩”,亦志之不逾矩也。志岂可易而视哉!夫志,气之帅也,人之命也,木之根也,水之源也。源不濬则流息,根不植则木枯,命不续则人死,志不立则气昏。是以君子之学,无时无处而不以立志为事。
自古圣贤因时立教,虽若不同,其用功大指无或少异。《书》谓“惟精惟一”,《易》谓“敬以直内,义以方外”,孔子谓“格致诚正,博文约礼”,曾子谓“忠恕”,子思谓“尊德性而道问学”,孟子谓“集义养气,求其放心”,虽若人自为说,有不可强同者,而求其要领归宿,合若符契。何者?夫道一而已。道同则心同,心同则学同。其卒不同者,皆邪说也。
后世大患,尤在无志,故今以立志为说。中间字字句句,莫非立志。盖终身问学之功,只是立得志而已。若以是说而合精一,则字字句句皆精一之功;以是说而合敬义,则字字句句皆敬义之功。其诸“格致”“博约”“忠恕”等说,无不吻合。但能实心体之,然后信予之非妄也。
吴德基者,名履,婺之兰溪人也。有司举于朝,为南康丞,南康俗悍,其民以为丞儒者也,易之,德基自如。数月皆周知其情伪,有所发擿,一县惊伏。德基乃更以宽化之。民有诉,召使前与语,弗加咄叱。民或援丞裾相尔汝,弗责也。
县令周以中初至,召民转输至郡不得,躬至乡召之。一民逸去,命卒笞之。不肯伏,走入山,骂令曰:“官当在县,何以至此为?”令怒,吏卒因以语动令,欲诬一乡民图贿利,获六七人下狱,扃钥甚严。德基计民无罪,自出巡狱,叱卒释之,卒以他辞解,德基槌碎狱门遣之,曰:“若无罪,还告父兄无恐。”乃往告令,令怒,曰:“民无道,众辱我,君乃释之,何轻我至是耶?”德基曰:“犯使君者一匹夫尔,其乡人何罪?且法乃天子法,岂使君解怒具乎?”令意惭,乃已。
入朝,擢知莱之潍州事。民畜官驴四十匹,莱守核其孳息状,与籍不合,曰:“驴当岁产驹,今几岁宜得几驹,乃何少也?”欲责欺罔罪而征其偿,诸县皆已勒民买驴,德基独戒民勿偿。守怒,问德基:“潍不偿驴,何辞也?”德基曰:“民实不欺妄,乌可责其偿?国家富极海内,为吏者宜宣布德泽,为民除疾苦,宁少数匹驴耶?”守语塞。德基因画不便者数事,守不敢复言,并诸县已偿者皆罢之。山东民愿以羊牛代秋税者,官从其言。德基与民计,羊牛后有死瘠患,不如纳粟便,独收民粟。他县牛羊送陕西,民驱走二千里,皆破家,郡以潍独完,令役千人部送邻县牛,德基列其不可,曰:“有牛家送牛,虽劳不敢怨。使人代之,脱道中牛死,谁当代偿耶?”力争不奉命。
德基为吏,不求成名,以爱民为先,民感之。居潍二年,召还。潍民遮门抱其足泣拜,曰.“自得吾父,潍民麸无笞瘢。今舍我去,愿得只履事之,以慰我思!”
德基至京师,遂谢事归。濂为德基交甚狎,时亦致仕将归,呼德基谓曰:“若愿受长者教乎?”德基曰:“唯,何以命之?”濂曰:“慎毋出户,绝世吏勿与交。”德基至家,如濂戒,君子多其能受善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