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欧阳晔治理鄂州政事时,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欧阳晔亲自到监狱,把囚犯带出来,让他们坐在大厅中,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给他们吃食物。吃完后,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只留一个人在庭院中,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欧阳晔说:“杀人的是你!”这个人假装不知道原因,欧阳晔说:“我观察到饮食的人都使用的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骨,不是你是谁?”这个囚犯无言以对。
注释
欧阳晔:复姓欧阳,名晔。
治:治理,管理。
鄂州:古州名,今湖北境内。
民:老百姓。
致:造成。
狱:案件。
杏花书屋,余友周孺允所构读书之室也。孺允自言其先大夫玉岩公为御史,谪沅、湘时,尝梦居一室,室旁杏花烂漫,诸子读书其间,声琅然出户外。嘉靖初,起官陟宪使,乃从故居迁县之东门,今所居宅是也。公指其后隙地谓允曰:“他日当建一室,名之为杏花书屋,以志吾梦云。”
公后迁南京刑部右侍郎,不及归而没于金陵。孺允兄弟数见侵侮,不免有风雨飘摇之患。如是数年,始获安居。至嘉靖二十年,孺允葺公所居堂,因于园中构屋五楹,贮书万卷,以公所命名,揭之楣间,周环艺以花果竹木。方春时,杏花粲发,恍如公昔年梦中矣。而回思洞庭木叶、芳洲杜若之间,可谓觉之所见者妄而梦之所为者实矣。登其室,思其人,能不慨然矣乎!
昔唐人重进士科,士方登第时,则长安杏花盛开,故杏园之宴,以为盛事。今世试进士,亦当杏花时,而士之得第,多以梦见此花为前兆。此世俗不忘于荣名者为然。公以言事忤天子,间关岭海十馀年,所谓铁石心肠,于富贵之念灰灭尽矣;乃复以科名望其子孙。盖古昔君子,爱其国家,不独尽瘁其躬而已;至于其后,犹冀其世世享德而宣力于无穷也。夫公之所以为心者如此。
今去公之殁,曾几何时,向之所与同进者,一时富贵翕赫,其后有不知所在者。孺允兄弟虽蠖屈于时,而人方望其大用:而诸孙皆秀发,可以知《诗》《书》之泽也。《诗》曰:“自今以始,岁其有,君子有谷,贻孙子。于胥乐兮!”吾于周氏见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