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晔破案
冯梦龙〔明代〕
欧阳晔治鄂州,民有争舟而相殴致死者,狱久不决。晔自临其狱,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饮食之,食讫,悉劳而还之狱。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变而惶顾。晔曰:“杀人者汝也!”囚佯为不知所以。晔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独以左。今死者伤在右肋,非汝而谁?”囚无以对。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欧阳晔治理鄂州政事时,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欧阳晔亲自到监狱,把囚犯带出来,让他们坐在大厅中,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给他们吃食物。吃完后,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只留一个人在庭院中,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欧阳晔说:“杀人的是你!”这个人假装不知道原因,欧阳晔说:“我观察到饮食的人都使用的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骨,不是你是谁?”这个囚犯无言以对。
注释
欧阳晔:复姓欧阳,名晔。
治:治理,管理。
鄂州:古州名,今湖北境内。
民:老百姓。
致:造成。
狱:案件。
简析
这篇文章出自《智囊全集·察智》。本文介绍了一个破案故事,主角欧阳晔使用科学的方法和智慧的头脑成功破案。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断案既要用科学,也要用智慧;文中不仅展现了欧阳晔作为官员的聪明才智和敏锐洞察力,也体现出他在治理过程中注重细节、善于运用逻辑推理的办案风格。
冯梦龙
冯梦龙(1574-1646),明代文学家、戏曲家。字犹龙,又字子犹,号龙子犹、墨憨斋主人、顾曲散人、吴下词奴、姑苏词奴、前周柱史等。汉族,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出身士大夫家庭。兄梦桂,善画。弟梦熊,太学生,曾从冯梦龙治《春秋》,有诗传世。他们兄弟三人并称“吴下三冯”。► 18篇诗文 ► 215条名句
紫萸香慢·送雁
屈大均〔明代〕
恨沙蓬,偏随人转,更怜雾柳难青。问征鸿南向,几时暖返龙庭。正有无边烟雪,与鲜飚千里,送度长城。向并门少待,白首牧羝人,正海上,手携李卿。秋声,宿定还惊。愁里月,不分明。又哀笳四起,衣砧断续,终夜伤情。跨羊小儿争射,恁能到,白蘋汀。尽长天遍排人字,逆风飞去,毛羽随处飘零,书寄未成。
汝人识字
刘元卿〔明代〕
汝有田舍翁,家资殷盛,而累世不识“之”“乎”。一岁,聘楚士训其子。楚士始训之搦管临朱。书一画,训曰:“一字。”书二画,训曰:“二字。”书三画,训曰:“三字。”其子辄欣欣然掷笔,归告其父曰:“儿得矣,儿得矣!可无烦先生,重费馆谷也,请谢去。”喜从之,具币谢遣楚士。逾时,其父拟征召姻友万氏姓者饮,令子晨起治状。久之不成。父趣之。其子恚曰:“天下姓字多矣,奈何姓万?自晨起至今,才完五百画也。”初机士偶一解,而即訑訑自矜有得。殆类是已。(选自《贤弈篇·应谐录》)
南词叙录注释·节选
徐渭〔明代〕
南戏始于宋光宗朝,永嘉人所作《赵贞女》、《王魁》二种实首之,故刘后村有“死后是非谁管得,满村听唱蔡中郎”之句。或云:“宣和间已滥觞,甚盛行则自南渡,号曰‘永嘉杂剧’,又曰‘鹘伶声嗽’。”其曲,则宋人词而益以里巷歌谣,不叶宫调,故士夫罕有留意者。元初,北方杂剧流入南徼,一时靡然向风,宋词遂绝,而南戏亦衰。顺帝朝,忽又亲南而疏北,作者蝟兴,语多鄙下,不若北之有名人题咏也。永嘉高经历明,避乱四明之栎社,惜伯喈之被谤,乃作《琵琶记》雪之,用清丽之词,一洗作者之陋,于是村坊小伎,进与古法部相参,卓乎不可及也。相传:则诚坐卧一小楼,三年而后成。其足按拍处,板皆为穿。尝夜坐自歌,二烛忽合而为一,交辉久之乃解。好事者以其妙感鬼神,为创瑞光楼旌之。我高皇帝即位,闻其名,使使征之,则诚佯狂不出,高皇不复强。亡何,卒。时有以《琵琶记》进呈者,高皇笑曰:“五经、四书,布、帛、菽、粟也,家家皆有;高明《琵琶记》,如山珍、海错,贵富家不可无。”既而曰:“惜哉,以宫锦而制鞋也!”由是日伶优人进演。寻患其不可入弦索,命教坊奉銮史计之。色长刘杲者,遂撰腔以献,南曲北曲可于筝、琶被之;然终柔缓散戾,不若北之铿锵入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