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晔破案
冯梦龙〔明代〕
欧阳晔治鄂州,民有争舟而相殴致死者,狱久不决。晔自临其狱,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饮食之,食讫,悉劳而还之狱。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变而惶顾。晔曰:“杀人者汝也!”囚佯为不知所以。晔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独以左。今死者伤在右肋,非汝而谁?”囚无以对。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欧阳晔治理鄂州政事时,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欧阳晔亲自到监狱,把囚犯带出来,让他们坐在大厅中,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给他们吃食物。吃完后,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只留一个人在庭院中,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欧阳晔说:“杀人的是你!”这个人假装不知道原因,欧阳晔说:“我观察到饮食的人都使用的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骨,不是你是谁?”这个囚犯无言以对。
注释
欧阳晔:复姓欧阳,名晔。
治:治理,管理。
鄂州:古州名,今湖北境内。
民:老百姓。
致:造成。
狱:案件。
简析
这篇文章出自《智囊全集·察智》。本文介绍了一个破案故事,主角欧阳晔使用科学的方法和智慧的头脑成功破案。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断案既要用科学,也要用智慧;文中不仅展现了欧阳晔作为官员的聪明才智和敏锐洞察力,也体现出他在治理过程中注重细节、善于运用逻辑推理的办案风格。
冯梦龙
冯梦龙(1574-1646),明代文学家、戏曲家。字犹龙,又字子犹,号龙子犹、墨憨斋主人、顾曲散人、吴下词奴、姑苏词奴、前周柱史等。汉族,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出身士大夫家庭。兄梦桂,善画。弟梦熊,太学生,曾从冯梦龙治《春秋》,有诗传世。他们兄弟三人并称“吴下三冯”。► 18篇诗文 ► 196条名句
游漪园记·节选
王士祯〔明代〕
门北向,甃石为路,路尽复为门,两垂柳夹之,婀娜可爱。有堂亦北向,颜曰“漱玉”。堂之后为池,白石为栏槛,水清碧可鉴毛发,下视石子纵横,如樗蒲,中多龟鱼。金鲫被水,大有径尺者,游泳萍藻间,见人殊不畏。池上有杨柳合抱,长条下垂披拂,与萍藻相乱。荫可一亩许,炎景却避,凉风洒然,游者徒倚不能去。池之东,循廊而南,为清皓之阁。级石而上,南山如画屏,萦青缭碧,争效于栏楯之下。下俯清流,曲折而东……阁上或书唐人诗,一联云:“泉声到池尽,山色上楼多。”风景宛然。石磴北下,复长廊,廊西即大溪阁。 跨溪水登阁者不知水至是乃知之则阁如海市蜃楼矣。
记李歌
宋濂〔明代〕
李歌者,霸州人。其母一枝梅,倡也。年十四,母教之歌舞。李艴然曰:“人皆有配偶,我可独为倡耶?”母告以衣食所仰,不得已。与母约曰:“媪能宽我,不脂泽,不荤肉,则可尔;否则有死而已!”母惧,阳从之。
自是缟衣素裳,唯拂掠翠鬟,然姿容如玉雪,望之宛若仙人,愈致其妍。人有招之者,李必询筵中无恶少年乃行。未行,复遣人觇之。人亦熟李行,不敢以亵语加焉。李至,歌道家游仙辞数阕,俨容默坐。或有狎之者,辄拂袖径出,弗少留;他日或再招,必拒不往。
益津县令年颇少,以白金遗其母。欲私之。李持刀入户,以巨木撑柱,骂曰:“吾闻县令为风化首,汝纵不能而忍坏之耶?今冠裳其形而狗彘其行,乃真贼尔!岂官人耶?汝即来,汝即来吾先杀汝而后自杀尔!”令惊走。
时监州闻其贤,有子方读书,举秀才,聘为之妇,李尚处子也。居数年,天下大乱,夫妇逃难,俱为贼所执。贼悦李有殊色,欲杀其夫而妻之。李抱其夫诟曰:“汝欲杀吾夫即先杀我,我宁死决不从汝作贼也!”贼怒,并杀之。吁!倡犹能有是哉!可慨也。
王翱秉公
王翱〔明代〕
王翱一女,嫁于畿辅某官为妻。公夫人甚爱女,每迎女,婿固不遣。恚而语妻曰:“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且迁我如振落叶耳,而何吝者?”女寄言于母。夫人一夕置酒,跪白公。公大怒,取案上器击伤夫人,出,驾而宿于朝房,旬乃还第。婿竟不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