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景清为人洒脱注重气节,乡试考中后到京城国子监从师求学。当时跟他住在一起的同学收藏了一本罕见的珍贵书籍,景清向他借,他不肯。再一次向他请求借书,并相约明天早上就还书。 第二天早上,那个书生向他要书,景清说:“我不知道什么书,也没有借你的书。”那个书生不服气,向地方的官员诉讼。景清就拿着所借的书,去公堂,说:“这是我灯下辛苦所学之书。”说完将书整篇背了出来。官员问那个书生,他却一个字都背不出来。于是官员将那个书生赶了出来。 景清跟着出来,把书还给了那个书生,说道:我因为你太过珍惜这本书了,所以特意用这个方法与你开个玩笑罢了。
注释
选自《泽山杂记》,
文章开篇即点明景清的性格特征,为后文的故事发展埋下伏笔;接着通过描述景清向同窗借书被拒、再次请求并约定归还时间等细节,逐步推进故事情节;最后,景清在官员面前坦然承认借书之事,并笑言此举仅为戏谑,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这则故事不仅展现了景清的豁达与机智,更凸显出他对友谊的珍视与对知识的尊重,以及在困境中不失风度的君子之风。
李歌者,霸州人。其母一枝梅,倡也。年十四,母教之歌舞。李艴然曰:“人皆有配偶,我可独为倡耶?”母告以衣食所仰,不得已。与母约曰:“媪能宽我,不脂泽,不荤肉,则可尔;否则有死而已!”母惧,阳从之。
自是缟衣素裳,唯拂掠翠鬟,然姿容如玉雪,望之宛若仙人,愈致其妍。人有招之者,李必询筵中无恶少年乃行。未行,复遣人觇之。人亦熟李行,不敢以亵语加焉。李至,歌道家游仙辞数阕,俨容默坐。或有狎之者,辄拂袖径出,弗少留;他日或再招,必拒不往。
益津县令年颇少,以白金遗其母。欲私之。李持刀入户,以巨木撑柱,骂曰:“吾闻县令为风化首,汝纵不能而忍坏之耶?今冠裳其形而狗彘其行,乃真贼尔!岂官人耶?汝即来,汝即来吾先杀汝而后自杀尔!”令惊走。
时监州闻其贤,有子方读书,举秀才,聘为之妇,李尚处子也。居数年,天下大乱,夫妇逃难,俱为贼所执。贼悦李有殊色,欲杀其夫而妻之。李抱其夫诟曰:“汝欲杀吾夫即先杀我,我宁死决不从汝作贼也!”贼怒,并杀之。吁!倡犹能有是哉!可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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