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景清为人洒脱注重气节,乡试考中后到京城国子监从师求学。当时跟他住在一起的同学收藏了一本罕见的珍贵书籍,景清向他借,他不肯。再一次向他请求借书,并相约明天早上就还书。 第二天早上,那个书生向他要书,景清说:“我不知道什么书,也没有借你的书。”那个书生不服气,向地方的官员诉讼。景清就拿着所借的书,去公堂,说:“这是我灯下辛苦所学之书。”说完将书整篇背了出来。官员问那个书生,他却一个字都背不出来。于是官员将那个书生赶了出来。 景清跟着出来,把书还给了那个书生,说道:我因为你太过珍惜这本书了,所以特意用这个方法与你开个玩笑罢了。
注释
选自《泽山杂记》,
文章开篇即点明景清的性格特征,为后文的故事发展埋下伏笔;接着通过描述景清向同窗借书被拒、再次请求并约定归还时间等细节,逐步推进故事情节;最后,景清在官员面前坦然承认借书之事,并笑言此举仅为戏谑,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这则故事不仅展现了景清的豁达与机智,更凸显出他对友谊的珍视与对知识的尊重,以及在困境中不失风度的君子之风。
昔司马氏有廉臣焉,曰吴君隐之,出刺广州,过贪泉而饮之,赋诗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杯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其后隐之,卒以廉终其身,而后世之称廉者,亦必曰“吴刺史”焉。有元宪副吴君为广西时,名其亭曰“饮泉”,慕刺史也,而宪副之廉,卒与刺史相先后。
至正十四年,宪副之孙以时,以故征士京兆杜君伯原所书“饮泉亭”三字,征予言。予旧见昔人论刺史饮泉事,或病其为矫心,甚不以为然。夫君子以身立教,有可以植正道,遏邪说,正人心,扬公论,皆当见而为之,又何可病而讥之哉?
人命之修短系乎天,不可以力争也,而行事之否臧由乎己,人心之贪与廉,自我作之,岂外物所能易哉?向使有泉焉,曰饮之者死,我乃奋其不畏之气,冒而饮之,死非我能夺也,而容有死之理而强饮焉,是矫也,是无益而沽名也,则君子病而不为之矣。大丈夫之心,仁以充之,礼以立之,驱之以刀剑而不为不义屈,临之以汤火而不为不义动,夫岂一勺之水所能幻移哉?
人之好利与好名,皆蛊于物者也,有一焉,则其守不固,而物得以移之矣。若刺史,吾知其决非矫以沽名者也,惟其知道,明而自信,笃也,故饮之以示人,使人知贪廉之由乎内,而不假乎外,使外好名而内贪浊者,不得以藉口而分其罪。夫是之谓植正道,遏邪说,正人心,扬公论,真足以启愚而立懦,其功不在伯夷、叔齐下矣。 番禺在岭峤外,去天子最远,故吏于其地者,得以逞其贪,贪相承习为故,民无所归咎,而以泉当之,怨而激者之云也。刺史此行,非惟峤外之民始获沾天子之惠,而泉亦得以雪其冤。夫民,天民也,泉,天物也,一刺史得其人,而民与物皆受其赐。呜呼,伟哉!以时尚气节,敢直言,见贪夫疾之如仇,故凡有禄位者,多不与相得。予甚敬其有祖风也,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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