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美人二首 其一
项鸿祚〔清代〕
划船打桨催将去,愁听乌篷雨。越王台上梦迢迢,人在乱莺声里、过花朝。
归来重见东风面,杨柳青如线。碧桃还有几分留,为我一春湖上、不曾游。
项鸿祚
项鸿祚(1798~1835)清代词人。原名继章,后改名廷纪,字莲生。钱塘(今浙江杭州)人。道光十二年(1832)举人,两应进士试不第,穷愁而卒,年仅三十八岁。家世业盐筴,巨富,至君渐落。鸿祚一生,大似纳兰性德。他与龚自珍同时为“西湖双杰”。其词多表现抑郁、感伤之情,著有《忆云词甲乙丙丁稿》4卷,《补遗》1卷,有光绪癸巳钱塘榆园丛刻本。► 221篇诗文 ► 18条名句
虞美人·无聊
陈维崧〔清代〕
无聊笑捻花枝说,处处鹃啼血。好花须映好楼台,休傍秦关蜀栈战场开。
倚楼极目深愁绪,更对东风语。好风休簸战旗红,早送鲥鱼如雪过江东。
逆旅小子
方苞〔清代〕
戊戌秋九月,余归自塞上,宿石槽。逆旅小子形苦羸,敞布单衣,不袜不履,而主人挞击之甚猛,泣甚悲。叩之东西家,曰“是其兄之孤也。有田一区,畜产什器粗具,恐孺子长而与之分,故不恤其寒饥而苦役之;夜则闭之户外,严风起,弗活矣。”余至京师,再书告京兆尹,宜檄县捕诘,俾乡邻保任而后释之。
逾岁四月,复过此里,人曰:“孺子果以是冬死,而某亦暴死,其妻子、田宅、畜物皆为他人有矣。”叩以“吏曾呵诘乎?”则未也。
昔先王以道明民,犹恐顽者不喻,故“以乡八刑纠万民”,其不孝、不弟、不睦、不姻、不任、不恤者,则刑随之,而五家相保,有罪奇邪则相及,所以闭其涂,使民无由动于邪恶也。管子之法,则自乡师以至什伍之长,转相督察,而罪皆及于所司。盖周公所虑者,民俗之偷而已,至管子而又患吏情之遁焉,此可以观世变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