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鸿尚节
范晔〔南北朝〕
梁鸿家贫而尚节,博览无不通。毕,乃牧豕于上林苑中,尝误遗火,延及他舍。乃寻访烧者,问所失财物,悉推豕偿之。其主犹以为少。鸿曰:“无他财,愿以身居作。”主人许。因为执勤不解。耆老见鸿非恒人,乃共让主人,而称鸿长者。于是,始敬鸿,还其豕,鸿不受。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梁鸿家庭贫困,但节操高尚,广泛阅读各类书籍,没有不通晓的事情。读完书后,他就在上林苑中放猪,曾经不小心留下火种,火势蔓延到别人的房屋。于是梁鸿就去寻找被火烧到的人家,询问他们损失的财物,用自己放的猪赔偿给他们。但房屋的主人还认为得到的补偿太少。梁鸿说:“我没有别的财物,愿意自己留下做工来抵偿。”房屋的主人答应了。于是,梁鸿就勤奋地做工,从早到晚从不懈怠。邻家老人们见梁鸿不是一般人,就一同责备那家主人,并称赞梁鸿是忠厚的人。因此,那家主人开始敬佩梁鸿,把猪还给了他,但梁鸿没有接受就离开了。
注释
而:表顺连,不译。
尚:崇尚、推崇。
简析
这篇短文通过梁鸿误焚他舍后主动以猪赔偿、自愿为仆抵债的诚信之举,展现其重德轻财的品格。当乡老赞赏其德行并促房主归还牲畜时,梁鸿拒收赔偿的谦让态度,更凸显出“贫贱不移其志”的士人风骨。文章既赞扬了梁鸿在困境中勇于承担责任、诚实守信、勤劳善良的高尚品质,同时也反映出古代社会对正直与诚信的推崇。
范晔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37篇诗文 ► 317条名句
西洲曲
佚名〔南北朝〕
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
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
西洲在何处?两桨桥头渡。
日暮伯劳飞,风吹乌臼树。
树下即门前,门中露翠钿。
开门郎不至,出门采红莲。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
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置莲怀袖中,莲心彻底红。
忆郎郎不至,仰首望飞鸿。
鸿飞满西洲,望郎上青楼。
楼高望不见,尽日栏杆头。
栏杆十二曲,垂手明如玉。
卷帘天自高,海水摇空绿。
海水梦悠悠,君愁我亦愁。
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文举巧对
刘义庆〔南北朝〕
孔文举年十岁,随父到洛。时李元礼有盛名,为司隶校尉,诣门者皆俊才清称及中表亲戚乃通。文举至门,谓吏曰:“我是李府君亲。”既通,前坐。元礼问曰:“君与仆有何亲?”对曰:“昔先君仲尼与君先人伯阳,有师资之尊,是仆与君奕世为通好也。”元礼及宾客莫不奇之。太中大夫陈韪后至,人以其语语之。韪曰:“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文举曰:“想君小时,必当了了!”韪大踧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