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四厢乐歌廿首 其十二
王韶之〔南北朝〕
五玉既献。三帛是荐。尔公尔侯。鸣玉华殿。皇皇圣后。降礼南面。
元首纳嘉礼。万邦同欢愿。休哉。君臣嘉燕。建五旗。列四县。
乐有文。礼无倦。融皇风。穷一变。
王韶之
(380—435)南朝宋琅邪临沂人,字休泰。王伟之子。家贫,好史籍,博涉多闻。因得父旧书,撰《晋安帝阳秋》,时人谓宜居史职,除著作佐郎,使续后事,书论晋安帝义熙九年。受刘裕(宋武帝)密令,毒死安帝。恭帝即位,迁黄门侍郎,领著作郎、西省事,凡诸诏令,皆出其手。入宋,仍掌史事。少帝时,迁侍中,出为吴郡太守。所撰宗庙歌辞、《孝传》等皆佚。► 24篇诗文
林道人诣谢公
《世说新语》〔南北朝〕
林道人诣谢公。东阳时始总角,新病起,体未堪劳,与林公讲论,遂至相苦。母王夫人在壁后听之,再遣信令还,而太傅留之。王夫人因自出,云:“新妇少遭家难,一生所寄,唯在此儿。”因流涕抱儿以归。谢公语同坐曰:“家嫂辞情慷慨,致可传述,恨不使朝士见!”
鹦鹉灭火
刘义庆〔南北朝〕
有鹦鹉飞集他山,山中禽兽辄相贵重,鹦鹉自念:虽乐不可久也,便去。后数日,山中大火。鹦鹉遥见,便入水濡羽,飞而洒之。天神言:“汝虽有志,意何足云也。”对曰:“虽知不能,然吾尝侨居是山,禽兽善行,皆为兄弟,不忍见耳。”天神嘉感,即为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