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大汉王朝把我远嫁,从此和家人天各一方;将我的终身寄于异国他乡的乌孙国王。
居住在以毛毡为墙的帐篷里,以肉为食,饮辛酪。
住在这里常常想念家乡,心里十分痛苦,我愿化作黄鹄啊,回我的故乡!
注释
乌孙:汉代时西域国名,在今新疆温宿以北、伊宁以南一带。
穹庐:游牧民族居住的帐篷。
旃(zhān):同“毡”。
黄鹄(hú):即天鹅。
刘细君是汉武帝的侄孙女,汉武帝为结好乌孙,封刘细君为江都公主,下嫁乌孙国王猎骄靡,是早于昭君出塞的第一位“和亲公主”。当时的乌孙国王猎骄靡已经年老体弱,而刘细君正值豆蔻年华,加之语言不通,水土不服,习俗不同,刘细君自然是孤苦悲伤,度日如年,分外思亲,故作下《悲愁歌》一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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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初年,北方少数民族常率众南扰。朝廷有时出兵征伐,有时采用睦邻政策,以求缓和。“和亲”即睦邻的一个手段。汉元帝时王昭君远嫁匈奴呼韩邪单于,也是著名一例。刘细君去乌孙国是大义之举,她思亲人恋故土又是人之常情。《悲愁歌》亦即这矛盾心情中思亲一面的反映。因作者亲身经历,感受倍深,故这首诗写得情切切,意拳拳,真挚动人。在写思乡悲愁的同时,从客观上也具体地介绍了当时北方少数民族的习俗。
《悲愁歌》,一作《乌孙公主歌》。原载于《汉书·西域传下》和 《玉台新咏》卷九。《乐府诗集》卷八十四以为刘细君作,属“杂歌谣辞。”此诗以第一人称的自诉,表现了公主远嫁异国、思念故土的孤独和忧
援兄子严、敦,并喜讥议,而通轻侠客。援前在交趾,还书诫之曰:“吾欲汝曹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耳可得闻,口不可得言也。好议论人长短,妄是非正法,此吾所大恶也:宁死,不愿闻子孙有此行也。汝曹知吾恶之甚矣,所以复言者,施衿结缡,申父母之戒,欲使汝曹不忘之耳!
“龙伯高敦厚周慎,口无择言,谦约节俭,廉公有威。吾爱之重之,愿汝曹效之。杜季良豪侠好义,忧人之忧,乐人之乐,清浊无所失。父丧致客,数郡毕至。吾爱之重之,不愿汝曹效也。效伯高不得,犹为谨敕之士,所谓‘刻鹄不成尚类鹜’者也。效季良不得,陷为天下轻薄子,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狗’者也。讫今季良尚未可知,郡将下车辄切齿,州郡以为言,吾常为寒心,是以不愿子孙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