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家畜狸花二猫一日狸者获鼠未食而花者私窃
强至〔宋代〕
狸猫得鼠活未食,戏局之地或前后。
猫欺鼠困纵不逐,岂防厥类怠其守。
花猫狡计伺狸怠,帖耳偷衔背之走。
家人莫究狸所得,只见花衔鼠在口。
予因窃觇见本末,却笑家人反能否。
主人养猫不知用,谬薄狸能服花厚。
花虽利鼠乃欺主,窃狸之功亦花丑。
人间颠倒常大此,利害于猫复何有。
强至
强至(1022年~1076年),字几圣,杭州(今属浙江)人。仁宗庆历六年(1046年)进士,充泗州司理参军,历官浦江、东阳、元城令。英宗治平四年(1067年),韩琦聘为主管机宜文字,后在韩幕府六年。熙宁五年(1072年),召判户部勾院、群牧判官。熙宁九年(1076年),迁祠部郎中、三司户部判官。不久卒。其子强浚明收集其遗文,编《祠部集》四十卷,曾巩为之序,已佚。清代强汝询《求益斋文集》卷八《祠部公家传》有传。► 857篇诗文
鹧鸪天·赏荷
蔡松年〔宋代〕
秀樾横塘十里香,水花晚色静年芳。胭脂雪瘦熏沉水,翡翠盘高走夜光。
山黛远,月波长,暮云秋影蘸潇湘。醉魂应逐凌波梦,分付西风此夜凉。
对酒
陆游〔宋代〕
闲愁如飞雪,入酒即消融。
好花如故人,一笑杯自空。
流莺有情亦念我,柳边尽日啼春风。
长安不到十四载,酒徒往往成衰翁。
九环宝带光照地,不如留君双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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