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长洲二县,在郡治所,分境而治。而郡西诸山,皆在吴县。其最高者,穹窿、阳山、邓尉、西脊、铜井。而灵岩,吴之故宫在焉,尚有西子之遗迹。若虎丘、剑池及天平、尚方、支硎,皆胜地也。而太湖汪洋三万六千顷,七十二峰沉浸其间,则海内之奇观矣。
余同年友魏君用晦为吴县,未及三年,以高第召入为给事中。君之为县,有惠爱,百姓扳留之,不能得,而君亦不忍于其民。由是好事者绘《吴山图》以为赠。
夫令之于民,诚重矣。令诚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泽而有荣也;令诚不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殃而有辱也。君于吴之山川,盖增重矣。异时吾民将择胜于岩峦之间,尸祝于浮屠、老子之宫也,固宜。而君则亦既去矣,何复惓惓于此山哉?昔苏子瞻称韩魏公去黄州四十馀年而思之不忘,至以为《思黄州》诗,子瞻为黄人刻之于石。然后知贤者于其所至,不独使其人之不忍忘而已,亦不能自忘于其人也。
君今去县已三年矣。一日,与余同在内庭,出示此图,展玩太息,因命余记之,噫!君之于吾吴有情如此,如之何而使吾民能忘之也!
越巫自诡善驱鬼物。人病,立坛场,鸣角振铃,跳掷叫呼,为胡旋舞,禳之。病幸已,馔酒食,持其赀去,死则诿以他故,终不自信其术之妄。恒夸人曰:“我善治鬼,鬼莫敢我抗。”
恶少年愠其诞,瞷其夜归,分五六人,栖道旁木上,相去各里所,候巫过,下砂石击之。巫以为真鬼也,即旋其角,且角且走。心大骇,首岑岑加重,行不知足所在。稍前,骇颇定,木间砂乱下如初,又旋而角,角不能成音,走愈急,复至前,复如初,手栗气慑,不能角,角坠,振其铃,既而铃坠,唯大叫以行。行闻履声,及叶鸣谷响,亦皆以为鬼,号求救于人甚哀。
夜半,抵家,大哭叩门。其妻问故,舌缩不能言,唯指床曰:“亟扶我寝!我遇鬼,今死矣!”扶至床,胆裂死,肤色如蓝。巫至死不知其非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