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1483~1521)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明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授中书舍人。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为“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诗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有《大复集》。
李歌者,霸州人。其母一枝梅,倡也。年十四,母教之歌舞。李艴然曰:“人皆有配偶,我可独为倡耶?”母告以衣食所仰,不得已。与母约曰:“媪能宽我,不脂泽,不荤肉,则可尔;否则有死而已!”母惧,阳从之。
自是缟衣素裳,唯拂掠翠鬟,然姿容如玉雪,望之宛若仙人,愈致其妍。人有招之者,李必询筵中无恶少年乃行。未行,复遣人觇之。人亦熟李行,不敢以亵语加焉。李至,歌道家游仙辞数阕,俨容默坐。或有狎之者,辄拂袖径出,弗少留;他日或再招,必拒不往。
益津县令年颇少,以白金遗其母。欲私之。李持刀入户,以巨木撑柱,骂曰:“吾闻县令为风化首,汝纵不能而忍坏之耶?今冠裳其形而狗彘其行,乃真贼尔!岂官人耶?汝即来,汝即来吾先杀汝而后自杀尔!”令惊走。
时监州闻其贤,有子方读书,举秀才,聘为之妇,李尚处子也。居数年,天下大乱,夫妇逃难,俱为贼所执。贼悦李有殊色,欲杀其夫而妻之。李抱其夫诟曰:“汝欲杀吾夫即先杀我,我宁死决不从汝作贼也!”贼怒,并杀之。吁!倡犹能有是哉!可慨也。
孤阴则不生,独阳则不长,故天地配以阴阳;男以女为室,女以男为家,故人生偶以夫妇。
阴阳和而后雨泽降,夫妇和而后家道成。
夫谓妻曰拙荆,又曰内子;妻称夫曰藁砧,又曰良人。
贺人娶妻,曰荣偕伉俪;留物与妻,曰归遗细君。
受室即是娶妻,纳宠谓人娶妾。正妻谓之嫡,众妾谓之庶。
称人妻曰尊夫人,称人妾曰如夫人。
结发系是初婚,续弦乃是再娶。
妇人重婚曰再醮,男子无偶曰鳏居。
如鼓瑟琴,夫妻好合之谓;琴瑟不调,夫妇反目之词。
牝鸡司晨,比妇人之主事;河东狮吼,讥男子之畏妻。
杀妻求将,吴起何其忍心;蒸藜出妻,曾子善全孝道。
张敞为妻画眉,媚态可哂;董氏为夫封发,贞节堪夸。
冀郤缺夫妻,相敬如宾;陈仲子夫妇,灌园食力。
不弃糟糠,宋弘回光武之语;举案齐眉,梁鸿配孟光之贤。
苏蕙织回文,乐昌分破镜,是夫妇之生离;张瞻炊臼梦,庄子鼓盆歌,是夫妇之死别。
鲍宣之妻,提瓮出汲,雅得顺从之道;齐御之妻,窥御激夫,可称内助之贤。
可怪者买臣之妻,因贫求去,不思覆水难收;可丑者相如之妻,夤夜私奔,但识丝桐有意。
要知身修而后家齐,夫义自然妇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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