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看我大周天子多显赫英武,他任命一位重臣卿士大夫,名将南仲是这重臣的始祖,让皇父担任太师主管军务:你要抓紧整顿我大周军队,要抓紧打造兵器准备动武;我们要深怀恭敬戒惧之心,一定给南方百姓带去幸福。
我大周天子对太师皇父说:你下命令给程国伯爵休父:让大周军队左右排列行伍,把作战命令下达全军各部:沿着那淮河堤岸向前挺进,穿越巡察这徐国境内国土;三军儿郎不久留也不驻扎,并把百姓的生计安排妥处。
看多么威武显赫高大雄壮,那是我们威严的大周国王。大周军队从容不迫地开拔,既不急行军也不信步游荡。这引发徐国上下骚动不已,尤其是极大震惊徐国朝堂。就好像清天霹雳头顶炸响,引
此诗为周宣王时期的作品,有诗中两个人物为证:一是南仲,同见于《小雅·出车》,《汉书·人物表》与《后汉书·庞参传》所载《马融上书》都认定南仲是宣王时人。另一是程伯休父,《国语·楚语下》云重黎“其在周,程伯休父其后也。当宣时失其官守,而为司马氏”。
《常武》是一首四言诗,此诗记述周宣王亲征徐国的史事。全诗六章,每章八句,赞美了周宣王率兵亲征徐国,平定叛乱,取得重大的胜利。诗人满怀激情,借助精巧选词,串联比喻、排句,饱蘸笔墨,歌唱王师,状写军队士气和作战气势,神完气足,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此诗题目特别,《诗经》大多是取首句语词为题,有的虽不是首句,但亦是诗中的语词,而“常武”一词不见于该诗,故说诗者议论纷纭。《毛诗序》谓其意是“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为戒然”;朱熹《诗序辨说》申此说“盖有二义:有常德以立武则可,以武为常则不可,此所以有美而有戒也”,对此,姚际恒《诗经通论》驳道:“诗中极美王之武功,无戒其黩武意。毛、郑亦无戒王之说,然则作《序》者其腐儒之见明矣。”王质《诗总闻》谓“自南仲以来,累世著武,故曰常武”:方玉润《诗经原始》以为“常武”是乐名,他说:“武王克商,乐曰《大武》,宣王中兴,诗曰《常武》,盖诗即乐也。”近人或以为古常、尚通用,“常武”即尚武,与诗旨正合。
四曰:古之人非无宝也,其所宝者异也。
孙叔敖疾,将死,戒其子曰:“王数封我矣,吾不受也。为我死,王则封汝,必无受利地。楚、越之间有寝之丘者,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恶。荆人畏鬼,而越人信䘛。可长有者,其唯此也。”孙叔敖死,王果以美地封其子,而子辞,请寝之丘,故至今不失。孙叔敖之知,知不以利为利矣。知以人之所恶为己之所喜,此有道者之所以异乎俗也。
五员亡,荆急求之,登太行而望郑曰:“盖是国也,地险而民多知;其主,俗主也,不足与举。”去郑而之许,见许公而问所之。许公不应,东南向而唾。五员载拜受赐,曰:“知所之矣。”因如吴。过于荆,至江上,欲涉,见一丈人,刺小船,方将渔,从而请焉。丈人度之,绝江。问其名族,则不肯告,解其剑以予丈人,曰:“此千金之剑也,愿献之丈人。”丈人不肯受,曰:“荆国之法,得五员者,爵执圭,禄万檐,金千镒。昔者子胥过,吾犹不取,今我何以子之千金剑为乎?”五员过于吴,使人求之江上,则不能得也。每食必祭之,祝曰:“江上之丈人!天地至大矣,至众矣,将奚不有为也?而无以为。为矣,而无以为之。名不可得而闻,身不可得而见,其惟江上之丈人乎!”
宋之野人耕而得玉,献之司城子罕,子罕不受。野人请曰:“此野人之宝也,愿相国为之赐而受之也。”子罕曰:“子以玉为宝,我以不受为宝。”故宋国之长者曰:“子罕非无宝也,所宝者异也。”
今以百金与抟黍以示儿子,儿子必取抟黍矣;以和氏之璧与百金以示鄙人,鄙人必取百金矣;以和氏之璧、道德之至言以示贤者,贤者必取至言矣。其知弥精,其所取弥精;其知弥粗,其所取弥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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