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看我大周天子多显赫英武,他任命一位重臣卿士大夫,名将南仲是这重臣的始祖,让皇父担任太师主管军务:你要抓紧整顿我大周军队,要抓紧打造兵器准备动武;我们要深怀恭敬戒惧之心,一定给南方百姓带去幸福。
我大周天子对太师皇父说:你下命令给程国伯爵休父:让大周军队左右排列行伍,把作战命令下达全军各部:沿着那淮河堤岸向前挺进,穿越巡察这徐国境内国土;三军儿郎不久留也不驻扎,并把百姓的生计安排妥处。
看多么威武显赫高大雄壮,那是我们威严的大周国王。大周军队从容不迫地开拔,既不急行军也不信步游荡。这引发徐国上下骚动不已,尤其是极大震惊徐国朝堂。就好像清天霹雳头顶炸响,引
此诗为周宣王时期的作品,有诗中两个人物为证:一是南仲,同见于《小雅·出车》,《汉书·人物表》与《后汉书·庞参传》所载《马融上书》都认定南仲是宣王时人。另一是程伯休父,《国语·楚语下》云重黎“其在周,程伯休父其后也。当宣时失其官守,而为司马氏”。
《常武》是一首四言诗,此诗记述周宣王亲征徐国的史事。全诗六章,每章八句,赞美了周宣王率兵亲征徐国,平定叛乱,取得重大的胜利。诗人满怀激情,借助精巧选词,串联比喻、排句,饱蘸笔墨,歌唱王师,状写军队士气和作战气势,神完气足,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此诗题目特别,《诗经》大多是取首句语词为题,有的虽不是首句,但亦是诗中的语词,而“常武”一词不见于该诗,故说诗者议论纷纭。《毛诗序》谓其意是“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为戒然”;朱熹《诗序辨说》申此说“盖有二义:有常德以立武则可,以武为常则不可,此所以有美而有戒也”,对此,姚际恒《诗经通论》驳道:“诗中极美王之武功,无戒其黩武意。毛、郑亦无戒王之说,然则作《序》者其腐儒之见明矣。”王质《诗总闻》谓“自南仲以来,累世著武,故曰常武”:方玉润《诗经原始》以为“常武”是乐名,他说:“武王克商,乐曰《大武》,宣王中兴,诗曰《常武》,盖诗即乐也。”近人或以为古常、尚通用,“常武”即尚武,与诗旨正合。
吴王夫差起师伐越,越王勾践起师逆之江。
大夫种乃献谋曰:“夫吴之与越,唯天所授,王其无庸战。夫申胥、华登,简服吴国之士于甲兵,而未尝有所挫也。夫一人善射,百夫决拾,胜未可成。夫谋必素见成事焉,而后履之,不可以授命。王不如设戎,约辞行成,以喜其民,以广侈吴王之心。吾以卜之于天,天若弃吴,必许吾成而不吾足也,将必宽然有伯诸侯之心焉;既罢弊其民,而天夺之食,安受其烬,乃无有命矣。”
越王许诺,乃命诸稽郢行成于吴,曰:“寡君勾践使下臣郢,不敢显然布币行礼,敢私告于下执事曰:‘昔者,越国见祸,得罪于天王,天王亲趋玉趾,以心孤勾践,而又宥赦之。君王之于越也,繄起死人而肉白骨也。孤不敢忘天灾,其敢忘君王之大赐乎?今勾践申祸无良,草鄙之人,敢忘天王之大德,而思边陲之小怨,以重得罪于下执事?勾践用帅二三之老,亲委重罪,顿颡于边。今君王不察,盛怒属兵,将残伐越国。越国固贡献之邑也,君王不以鞭箠使之,而辱军士,使寇令焉!勾践请盟。一介嫡女,执箕帚以晐姓于王宫;一介嫡男,奉盘匜以随诸御。春秋贡献,不解于王府。天王岂辱裁之?亦征诸侯之礼也。’”
夫谚曰:“‘狐埋之而狐搰之,是以无成功。’今天王既封殖越国,以明闻于天下,而又刈亡之,是天王之无成劳也。虽四方之诸侯,则何实以事吴?敢使下臣尽辞,唯天王秉利度义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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