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士奇(1645—1704年),字澹人,号瓶庐,又号江村。浙江绍兴府余姚县樟树乡高家村(今慈溪匡堰镇高家村)人,后入籍钱塘(今浙江杭州)。高士奇早年家贫,后在詹事府做记录官。康熙十五年(1676年)升为内阁中书,领六品俸薪,住在赏赐给他的西安门内。 高士奇每日为康熙帝讲书释疑,评析书画,极得信任。官至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晚年又特授詹事府詹事、礼部侍郎。死后,被追谥文恪。他平生学识渊博,能诗文,擅书法,精考证,善鉴赏,所藏书画甚富。著有《左传纪事本末》、《春秋地名考略》、《清吟堂全集》等。
予观弈于友人所,一客数败,嗤其失算,辄欲易置之,以为不逮己也。顷之,客请与予对局,予颇易之。甫下数子,客已得先手。局将半,予思益苦,而客之智尚有余。竟局数之,客胜予十三子,予赧甚,不能出一言。后有招予观弈者,终日默坐而已。
今之学者,读古人书,多訾古人之失;与今人居,亦乐称人失。人固不能无失,然试易地以处,平心而度之,吾果无一失乎?吾能知人之失而不能见吾之失,吾能指人之小失而不能见吾之大失。吾求吾失且不暇,何暇论人哉!
弈之优劣有定也,一着之失,人皆见之,虽护前者不能讳也。理之所在,各是其所是,各非其所非,世无孔子,谁能定是非之真?然则人之失者未必非得也,吾之无失者未必非大失也,而彼此相嗤无有已时,曾观弈者之不若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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