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字玄玉,号苏门啸侣,又号一笠庵主人。吴县(今属江苏)人。约生于明万历末,卒于清康熙十年(1671)以后。出身低微,其父曾是明朝大学士申时行府中的奴仆,他也因此受到压抑,不得应科举。崇祯末年中乡评副榜,明亡后专事剧本创作。入清后无意仕进,毕生致力于戏曲创作和研究,剧作见于各种曲目书中著录的有42种。其中《一捧雪》《人兽关》《一品爵》等18种,如今存有全本;《洛阳桥》《埋轮亭》(与朱佐朝合作)2种存有散出;《千里舟》仅存佚曲数句。
《五代史·冯道传》论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善乎,管生之能言也!礼义,治人之大法;廉耻,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人而如此,则祸败乱亡,亦无所不至;况为大臣而无所不取,无所不为,则天下其有不乱,国家其有不亡者乎?然而四者之中,耻尤为要。故夫子之论士,曰:“行己有耻。”孟子曰:“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又曰:“耻之于人大矣,为机变之巧者,无所用耻焉。”所以然者,人之不廉,而至于悖礼犯义,其原皆生于无耻也。故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
吾观三代以下,世衰道微,弃礼义,捐廉耻,非一朝一夕之故。然而松柏后凋于岁寒,鸡鸣不已于风雨,彼昏之日,固未尝无独醒之人也。顷读《颜氏家训》,有云:“齐朝一士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无不宠爱。’吾时俯而不答。异哉此人之教子也! 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嗟乎!之推不得已而仕于乱世,犹为此言,尚有《小宛》诗人之意,彼阉然媚于世者,能无愧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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