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朴(1063-1127)字先之,虔州兴国迳口(今江西省兴国县埠头乡凤冈村)人。生于宋仁宗嘉祐八年,卒于高宗建炎元年,年六十五岁绍圣元年,(公元一〇九四年)登进士第。移西京国子监教授。程颐独器许之。移虔州教授,以尝言隆佑太后不当废处瑶华宫,忌者欲挤之死,朴泰然无惧色。徽宗即位,召对,言甚切直。蔡京恶之,复以为虔州教授;又罢为四会令。钦宗在东宫,闻其名;及即位,除著作郎,半岁凡五迁。高宗初,除秘书监,未至卒。追赠为宝文阁待制。朴著有《章贡集》二十卷,《宋史本传》及丰清敏遗事并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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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将之道,当先治心。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然后可以制利害,可以待敌。
凡兵上义;不义,虽利勿动。非一动之为利害,而他日将有所不可措手足也。夫惟义可以怒士,士以义怒,可与百战。
凡战之道,未战养其财,将战养其力,既战养其气,既胜养其心。谨烽燧,严斥堠,使耕者无所顾忌,所以养其财;丰犒而优游之,所以养其力;小胜益急,小挫益厉,所以养其气;用人不尽其所欲为,所以养其心。故士常蓄其怒、怀其欲而不尽。怒不尽则有馀勇,欲不尽则有馀贪。故虽并天下,而士不厌兵,此黄帝之所以七十战而兵不殆也。不养其心,一战而胜,不可用矣。
凡将欲智而严,凡士欲愚。智则不可测,严则不可犯,故士皆委己而听命,夫安得不愚?夫惟士愚,而后可与之皆死。
凡兵之动,知敌之主,知敌之将,而后可以动于险。邓艾缒兵于蜀中,非刘禅之庸,则百万之师可以坐缚,彼固有所侮而动也。故古之贤将,能以兵尝敌,而又以敌自尝,故去就可以决。
凡主将之道,知理而后可以举兵,知势而后可以加兵,知节而后可以用兵。知理则不屈,知势则不沮,知节则不穷。见小利不动,见小患不避,小利小患,不足以辱吾技也,夫然后有以支大利大患。夫惟养技而自爱者,无敌于天下。故一忍可以支百勇,一静可以制百动。
兵有长短,敌我一也。敢问:“吾之所长,吾出而用之,彼将不与吾校;吾之所短,吾蔽而置之,彼将强与吾角,奈何?”曰:“吾之所短,吾抗而暴之,使之疑而却;吾之所长,吾阴而养之,使之狎而堕其中。此用长短之术也。”
善用兵者,使之无所顾,有所恃。无所顾,则知死之不足惜;有所恃,则知不至于必败。尺箠当猛虎,奋呼而操击;徒手遇蜥蜴,变色而却步,人之情也。知此者,可以将矣。袒裼而案剑,则乌获不敢逼;冠胄衣甲,据兵而寝,则童子弯弓杀之矣。故善用兵者以形固。夫能以形固,则力有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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