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山白死人骨,城外水赤死人血。
杀人一百四十万,新城旧城内有几人活?
妻方对镜,夫已堕首;腥刀入鞘,红颜随走。
西家女,东家妇,如花李家娘,亦落强梁手。
手牵拽语,兜离笳吹。团团日低.归拥曼睩蛾眉。
独有李家娘,不入穹庐栖。
岂无利刃,断人肌肤,转嗔为悦,心念彼姝,
彼姝孔多,容貌不如他。
岂是贪生,夫子昨分散,未知存与亡。
女伴何好,发泽衣香,甘言来劝李家娘。
李家娘,肠崩摧,箠挞磨灭,珠玉成灰。
愁思结衣带,千结百结解不开。
李家娘,坐军中,夜深起望,不见故夫子,
唯闻战马嘶悲风;又见邗沟月,清辉漾漾明心胸。
令下止杀残人生,寨外人来,殊似舅声。
云我故夫子,身没乱刀兵。恸仆厚地,哀号苍旻!
夫既殁,妻复何求?脑髓与壁,心肺与雠。
不嫌剖腹截头,俾观者觳觫似羊牛。
若羊若牛何人?东家妇,西家女。来日撤营北去,驰驱辛苦。
鸿鹄飞上天,毚兔不离土。乡园回忆李家娘,明驼背上泪如雨!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