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无贤不肖,皆言“忍”。若真能忍,则其取祸必少,败事必寡。
昔里中一富儿素悭,亦能从事于忍。遇仇家欲嫁祸,乃贿一乞丐,于元旦托乞,故出言詈之,富儿不为动;已复詈其妻子,富儿不胜忿,持梃挞之,一击而毙,为仇家所持,竟坐偿。此知从事于忍,至于难忍,而卒不能忍者也。
刘忠宣公里居,舟行水畔,一人方帽青衫,呼公名大骂,若为不闻也者。其人骂至五里许,倦而返。不逾月,一主政以公差舟行,前一人复骂主事,如骂刘公者;主政曰;“何物怪人?横逆至此。”命抶之二十,不数日死。及死,乃知其宗室而病心者,主政竟坐偿。人乃问忠宣曰;“公何以知此人宗室而不与较耶?”公曰:“余位卿贰,彼知我而故詈之,非有所恃,何以及此?余故不问。”此烛患于未来,而能忍人之所不能忍者也。
吁,世之言忍者,能以刘公为法,必能寡过。
越巫自诡善驱鬼物。人病,立坛场,鸣角振铃,跳掷叫呼,为胡旋舞,禳之。病幸已,馔酒食,持其赀去,死则诿以他故,终不自信其术之妄。恒夸人曰:“我善治鬼,鬼莫敢我抗。”
恶少年愠其诞,瞷其夜归,分五六人,栖道旁木上,相去各里所,候巫过,下砂石击之。巫以为真鬼也,即旋其角,且角且走。心大骇,首岑岑加重,行不知足所在。稍前,骇颇定,木间砂乱下如初,又旋而角,角不能成音,走愈急,复至前,复如初,手栗气慑,不能角,角坠,振其铃,既而铃坠,唯大叫以行。行闻履声,及叶鸣谷响,亦皆以为鬼,号求救于人甚哀。
夜半,抵家,大哭叩门。其妻问故,舌缩不能言,唯指床曰:“亟扶我寝!我遇鬼,今死矣!”扶至床,胆裂死,肤色如蓝。巫至死不知其非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