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求百兽
刘向〔两汉〕
荆宣王问群臣曰:“吾闻北方之对昭奚恤也,果诚何如?”群臣莫对。
江乙对曰:“虎求百兽而食之,使狐。狐曰:‘子无敢食我也!天帝使我长百兽。今子食我,是逆天帝命也!子以我为不信,吾为子先行,子随我后,观百兽之见我而敢不走乎?’虎以为然,故遂与之行。兽见之,皆走。虎不知兽对己而走也,以为对狐也。
今王之地五千里,带甲百万,而专属之于昭奚恤,故北方之对奚恤也,其实对王之甲兵也!犹百兽之对虎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楚宣王问群臣,说:“我听说北方诸侯都害怕楚令尹昭奚恤,果真是这样吗?”群臣无人回答。
江乙回答说:“老虎寻找各种野兽来吃。找到了一只狐狸,狐狸对老虎说:‘您不敢吃我,上天派我做群兽的领袖,如果您吃掉我,这就违背了上天的命令。您如果不相信我的话,我在前面走,您跟在我的后面,看看群兽见了我,有哪一个敢不逃跑的呢?’老虎信以为真,就和狐狸同行,群兽见了它们,都纷纷逃奔。老虎不明白群兽是害怕自己才逃奔的,却以为是害怕狐狸。
现在大王的国土方圆五千里,大军百万,却由昭奚恤独揽大权。所以,北方诸侯害怕昭恤,其实是害怕大王的军队,这就像群兽害怕老虎
启示
这是一则家喻户晓的寓言故事,说的是狐狸凭自己的智谋逃出了虎口。后来都用来比喻依仗别人的势力欺压人。狡猾的狐狸凭借老虎的威风,在森林中吓唬别人,但是,狡诈的手法决不能使狐狸改变虚弱的本质。把戏一旦被戳(chuō)穿,它非但会受到群兽的围攻,还将被受骗的老虎吞吃。引申说明仗势欺人的坏蛋,虽然能够嚣张一时,但最终决不会有好的下场。 狐狸假借老虎的威势。现人们用它来比喻倚仗别人的势力欺压人。也讽刺了那些仗着别人威势,招摇撞骗的人。借着别人的势力,或职务上的权力作威作福的人就是狐假虎威。
揭示道理
凡是借着权威的势力欺压别人或是借着职务上的权力作威作福的人,都可以用“狐假虎威”来形容。一切狡猾、奸诈的人,总是喜欢吹牛皮、说谎话,靠欺骗过日子。这种人虽借外力能逞雄一时,而其本质却是最虚弱不过,不堪一击的。同时也说明凡事应开动脑筋,不能像“狐假虎威”中的老虎那样盲目信从狐狸。否则,自然会闹出笑话。
简析
这篇文章写荆宣王与江乙的问答,江乙以一则寓言故事为喻,指出楚国地域辽阔,兵力强大,而这些都归属于昭奚恤的统辖之下。因此,北方各国所畏惧的并非昭奚恤本人,而是楚国强大的军事实力,正如百兽畏惧的并非狐狸,而是其身后的老虎。他巧妙地解答了宣王的疑问,同时也揭示出权力与畏惧之间的关系。这种回答方式既避免了直接触及敏感的政治问题,又让宣王明白其中的道理,体现出其不凡的智慧与口才。
刘向
刘向(前77年—前6年),字子政,原名更生,世称刘中垒,世居汉代楚国彭城,仕于京师长安,祖籍沛郡丰邑(今属江苏徐州),出生于汉昭帝元凤四年(前77年),去世于汉哀帝建平元年(前6年)。刘邦异母弟刘交的后代,刘歆之父。曾奉命领校秘书,所撰《别录》,是我国最早的图书分类目录。三篇,大多亡佚。今存《新序》《说苑》《列女传》《战国策》《列仙传》等书,其著作《五经通义》有清人马国翰辑本。《楚辞》是刘向编订成书,而《山海经》是其与其子刘歆共同编订成书。► 60篇诗文 ► 774条名句
龚遂为渤海太守
《汉书》〔两汉〕
帝望见,不副所闻,心内轻焉,谓遂曰:“渤海废乱,朕甚忧之。君欲何以息其盗贼,以称朕意?”遂对曰:“海濒遐远,不沾圣化,其民困于饥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盗弄陛下之兵于潢池中耳。今欲使臣胜之邪,将安之也?”上闻遂对,甚说,答曰:“选用贤良,固欲安之也。”遂曰:“臣闻治乱民犹治乱绳,不可急也;唯缓之,然后可治。臣愿丞相、御史且无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从事。”上许焉,加赐黄金,赠遣乘传。至渤海界,郡闻新太守至,发兵以迎,遂皆遣还,移书敕属县悉罢逐捕盗贼吏。诸持锄钩田器者皆为良民,吏毋得问,持兵者乃为盗贼。遂单车独行至府,郡中翕然,盗贼亦皆罢。渤海又多劫略相随,闻遂教令,即时解散,弃其兵弩而持钩锄。盗贼于是悉平,民安土乐业。遂乃开仓廪假贫民,选用良吏,尉安牧养焉。
遂见齐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躬率以俭约,劝民务农桑,令口种一树榆,百本薤、五十本葱、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鸡。民有带持刀剑者,使卖剑买牛,卖刀买犊,曰:“何为带牛佩犊!”春夏不得不趋田亩,秋冬课收敛,益蓄果实菱芡。劳来循行,郡中皆有蓄积,吏民皆富实。狱讼止息。
战国策·雍氏之役
刘向〔两汉〕
雍氏之役,韩征甲与粟于周。周君患之,告苏代。苏代曰:“何患焉?代能为君令韩不征甲与粟于周,又能为君得高都。”周君大悦曰:“子苟能,寡人请以国听。”苏代遂往见韩相国公中曰:“公不闻楚计乎?昭应谓楚王曰:‘韩氏罢于兵,仓廪空,无以守城,吾收之以饥,不过一月必拔之。”今围雍氏五月不能拔,是楚病也。楚王始不信昭应之计矣,今公乃征甲及粟于周,此告楚病也。昭应闻此,必劝楚王益兵守雍氏,雍氏必拔。”公中曰:“善。然吾使者已行矣。”代曰:“公何不以高都与周。”公中怒曰:“吾无征甲与粟于周,亦已多矣。何为与高都?”代曰:“与之高都,则周必折而入于韩,秦闻之必大怒,而焚周之节,不通其使,是公以弊高都得完周也,何不与也?”公中曰:“善。”不征甲与粟于周而与高都,楚卒不拔雍氏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