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弘诲
(1542—?)明广东琼州定安人,字少传,号忠铭。嘉靖四十四年进士。选庶吉士,官至南京礼部尚书。初释褐,值海瑞廷杖下诏狱,力调护之。张居正当国,作《火树篇》、《春雪歌》以讽。有《天池草》、《尚友堂稿》。
感怀
文徵明〔明代〕
三十年来麋鹿踪,若为老去入樊笼。
五湖春梦扁舟雨,万里秋风两鬓蓬。
远志出山成小草,神鱼失水困沙虫。
白头博得公车召,不满东方一笑中。
贾人食言
刘基〔明代〕
济阴之贾人,渡河而亡其舟,栖于浮苴之上,号呼救命。有渔者以舟往救之。未至,贾人曰:“我富者也,能救我,予尔百金!”渔者载而升诸陆,则予十金。渔者曰:“向许百金而今但予十金?”贾人勃然作色曰:“若渔者也,一日捕鱼能获几何?而骤得十金犹为不足乎?”渔者黯然而退。他日,贾人浮吕梁而下,舟薄于石,又覆,而渔者在焉。或曰:“何以不就?”渔者曰:“是许金而不酬者也!”立而观之,遂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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