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从前想移居住到南村来,不是为了要挑什么好宅院;
听说这里住着许多纯朴的人,愿意同他们度过每一个早晚。
这个念头已经有了好多年,今天才算把这件大事办完。
简朴的屋子何必求大,只要够摆床铺就能心安。
邻居朋友经常来我这里,谈谈过去的事情,人人畅所欲言;
见有好文章大家一同欣赏,遇到疑难处大家一同钻研。
春秋两季有很多好日子,我经常同友人一起登高吟诵新诗篇。
经过门前互相招呼,聚在一起,有美酒,大家同饮共欢。
要干农活便各自归去,闲暇时则又互相思念。
思念的时候,大家就披衣相访,谈谈
这组诗写于公元410年(晋安帝义熙六年),当时作者46岁。公元408年(义熙四年)六月,陶渊明隐居上京的旧宅失火,暂时以船为家。两年后移居浔阳南里(今江西九江城外)之南村村舍。《移居二首》当是移居后不久所作。
其一
第一首写移居求友的初衷,邻里过往的快乐。吟味全诗,每四句是一个层次。
前四句:“昔欲居南村,非为卜其宅。闻多素心人,乐与数晨夕。”追溯往事,以“昔”字领起,将移居和求友联系起来,因事见意,重在“乐”字。古人迷信,移居选宅先卜算,问凶吉,宅地吉利才移居,凶险则不移居。但也有如古谚所云:“非宅是卜,惟邻是卜。”(《左传·昭公三年》)移居者不在乎宅地之吉凶,而在乎邻里之善恶。诗人用其意,表明自己早就向往南村,卜宅不为风水吉利,而为求友共乐。三、四两句,补足卜居的心情。诗人听说南村多有本心质素的人,很愿意和他们一同度日,共处晨夕。陶渊明生活在“真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