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大红公鸡披着华彩毛羽,一双趾爪光如锋刃剑芒。
只见它们一展炎威雄风,会战在大门至厅堂的路上。
看它尖利的长爪踏踩着玉阶,发怒的双眼燃烧起凶猛的火光。
长长的尾翅搅起阵阵惊风,有力的双翅正铺展伸张。
轻捷地奋起尖嘴利爪,时而闪电般进击,时而腾跃飞翔。
注释
斗鸡:古代的一种娱乐活动。
丹鸡:占俗盟誓和祭祀所用的赤毛雄鸡。丹,红色。
被:通“披”。
华采:华丽的彩衣。釆,同“彩”。
距:鸡爪,也专指鸡足后突出如距的尖骨,争斗时用以刺对方。古代,斗鸡的爪子都套有金属外套,而且特
该诗当作于建安十四年(209年)之后,当时曹丕、曹植兄弟与陈琳、王粲、徐干、刘桢、应玚等人于邺中宴游,彼此诗赋唱和,诸人多有同题之作。宫廷游宴中常有的一种游戏就是斗鸡。曹植、应玚等都有《斗鸡诗》。作者也应当是于此时在魏宫中观看了斗鸡之后,才有此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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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一开篇,作者便运用生花妙笔,极力渲染鸡的风姿,显得异常的神气:“丹鸡披华采,双距如锋芒。”雄鸡本来就以色彩绚丽著称,而这只斗鸡更是不同凡响:它火红如丹,羽毛华美,仿佛披上了五光十色的彩衣;那一双尖爪,锐利无比,宛如刀锋箭芒。如此的雄姿,如此的气势,真是先声夺人,定能取胜。
接下来的两句,视鸡为人,点出此鸡参加争斗的原因:“愿一扬炎威,会战此中唐。”这次游戏是主人闲极无聊,为了与众宾客取乐,才驱使鸡争斗的。而诗人则发挥想像,独出心裁,代鸡言志,说自己所以出斗,是为了一展雄姿,扬威中唐,以示不可战胜的实力。这样,变被动为主动,视无情为有情,极有韵致。
接
司马错与张仪争论于秦惠王前,司马错欲伐蜀,张仪曰:“不如伐韩。”王曰:“请闻其说。”
对曰:“亲魏善楚,下兵三川,塞轘辕、缑氏之口,当屯留之道,魏绝南阳,楚临南郑,秦攻新城宜阳,以临二周之郊,诛周主之罪,侵楚魏之地。周自知不救,九鼎宝器必出。据九鼎,按图籍,挟天子以令天下,天下莫敢不听,此王业也。今夫蜀,西僻之国也,而戎狄之长也,敝兵劳众不足以成名,得其地不足以为利。臣闻:‘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今三川、周室,天下之市朝也,而王不争焉,顾争于戎狄,去王业远矣。”
司马错曰:“不然。臣闻之:‘欲富国者,务广其地;欲强兵者,务富其民;欲王者,务博其德。三资者备,而王随之矣。’今王之地小民贫,故臣愿从事于易。夫蜀,西僻之国也,而戎狄之长也,而有桀纣之乱。以秦攻之,譬如使豺狼逐群羊也。取其地足以广国也,得其财足以富民,缮兵不伤众,而彼已服矣。故拔一国,而天下不以为暴;利尽西海,诸侯不以为贪。是我一举而名实两附,而又有禁暴止乱之名。今攻韩劫天子,劫天子,恶名也,而未必利也,又有不义之名。而攻天下之所不欲,危!臣请谒其故:周,天下之宗室也;韩,周之与国也。周自知失九鼎,韩自知亡三川,则必将二国并力合谋,以因于齐、赵而求解乎楚、魏。以鼎与楚,以地与魏,王不能禁。此臣所谓危,不如伐蜀之完也。”
惠王曰:“善!寡人听子。”卒起兵伐蜀,十月取之,遂定蜀,蜀主更号为侯,而使陈庄相蜀。蜀既属,秦益强富厚,轻诸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