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子窃钱案
胡文炳〔清代〕
有瞽者与贩者同宿旅店,窃贩者钱五千,次晨相哄鸣于官。官即提讯,问贩者钱有无记认,贩者曰:“此乃日用之物,有何记号!”问瞽者,对曰:“有记。吾钱系字对字、背对背穿成。”对之良是。贩者不服。官命瞽者伸手,则两掌青黑,铜痕宛然,其为摸索一夕而穿无疑。乃责瞽者,而令贩者取钱去。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有一个盲人和商贩同住在一家旅店里,商贩被人偷了五千钱,第二天早晨他们互相争着到官府去告状。县官当即提审,问商贩铜钱上有没有做过记号时,商贩说:“这是我每日要使用的钱,有什么记号!”县官问盲人,盲人回答说:“我做了记号,我的铜钱是有字的一面对着有字的一面,没字的一面对着没字的一面穿起来的。”县官叫人验证,确实是这样。商贩不服。县官命令盲人伸开两手,就看到他两个掌上留着青黑的颜色,铜钱的痕迹十分清晰,这一定是盲人摸索了一晚后穿成的。县官就责罚盲人 ,并且命令商贩拿钱离开。
注释
瞽者:盲人。瞽:盲。
钱:铜钱。
次晨:第二天早晨。
简析
此文描写了一个盲人与商贩在旅店同住时发生的盗窃案。盲人偷了商贩五千钱,被发觉后告到官府。在审讯中,盲人利用自己的特点,声称钱上有特殊的记号,而商贩则无法提供这样的记号。然而,官员通过检查盲人的手掌,发现其两掌因摸索钱币而留下的铜痕,从而识破了盲人的谎言。最终,盲人被责罚,商贩拿回了自己的钱。这段故事展现了盲人的狡猾与官员的睿智,同时也说明真相总会大白于天下。
完善
胡文炳
胡文炳,字梅仙,清江阴人,著有《澹一斋诗抄》。
荆卿里
袁枚〔清代〕
水边歌罢酒千行,生戴吾头入虎狼。
力尽自堪酬太子,魂归何忍见田光?
英雄祖饯当年泪,过客衣冠此日霜。
匕首无灵公莫笑,乱山终古刺咸阳。
贺新郎·赠苏昆生
陈维崧〔清代〕
苏,固始人,南曲为当今第一。曾与说书叟柳敬亭同客左宁南幕下,梅村先生为赋《楚两生行》
吴苑春如绣。笑野老、花颠酒恼,百无不有。沦落半生知己少,除却吹箫屠狗。算此外、谁欤吾友。忽听一声《河满子》,也非关、泪湿青衫透。是鹃血,凝罗袖。
武昌万叠戈船吼。记当日、征帆一片,乱遮樊口。隐隐柁楼歌吹响,月下六军搔首。正乌鹊、南飞时候。今日华清风景换,剩凄凉、鹤发开元叟。我亦是,中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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