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朕式观古初,灼见天命。将有非常之大事,必生希世之异人。使其名高一时,学贯千载:智足以达其道,辩足以行其言;瑰玮之文,足以藻饰万物;卓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用能于期岁之间,靡然变天下之俗。
具官王安石,少学孔孟,晚师瞿聃。罔罗六艺之遗文,断以己意;糠秕百家之陈迹,作新斯人。属熙宁之有为,冠群贤而首用。信任之笃,古今所无。方需功业之成,遽起山林之兴。浮云何有,脱屣如遗。屡争席于渔樵,不乱群于麋鹿。进退之美,雍容可观。
朕方临御之初,哀疚罔极。乃眷三朝之老,邈在大江之南。究观规摹,想见风采。岂谓告终之问,在予谅暗之中。胡不百年,为之一涕。於戏!死生用舍之际,孰能违天?赠赙哀荣之文,岂不在我!宠以师臣之位,蔚为儒者之光。庶几有知,服我休命。
译文
大宋皇帝敕令:我观察古初,非常透彻地见到天命。将发生十分重要的事情,会有世间少有的奇才之士诞生。他一时名震四海,学识贯穿古今;他的智慧足以通过天道,思辨足以使他的言论变为行动;卓越的文采,足以用多彩的笔法描饰世间万物;卓绝的行为,足以使四方受其影响。他运用自己的能力,在短短一年之间,就能让天下风俗为之改变。
当代的高官王安石,年少时学习孔孟学说,晚年师从于佛教(瞿昙·释迦牟尼)和老子(老聃),汇集古代《诗》、《书》、《礼》、《易》、《乐》、《春秋》六经的遗文,阐述自己的独到见解;他批判百家的各种落后的观点,用新的思想教化人民。他属于熙宁年间大有作为的贤
元丰八年(1085),神宗病逝,哲宗即位改元祐,起用司马光,吕公著等,新法遭到猛烈的抨击和逐一废除。四月,王安石病逝金陵,司马光写信给吕公著说:“褒恤之典,不可不厚。” 特追赠太傅。五月东坡奉令草制(皇帝的诏书叫“制”。中书舍人或为皇帝起草公文书,叫做“草制”)。
苏轼和王安石,在如何改革政治,如何振兴宋王朝的策略上,他们的观点是不一致。因为这样,苏轼反对变法遭到残酷打击。元丰八年,神宗一死,哲宗年幼即位,由高太后管理国政,政治情况发生巨变。
反新法派的司马光、吕公著,刘挚等重新执政之后,新法废除略尽,新法派重要人物被认作“奸邪”,而先后受到贬斥。写作
苏轼在写此文时,是在经受新党压制多年后青云直上的时候,正值旧党当政,是作为旧党中的一员大吏而起草这份文件的,但他没有以旧党的口吻全盘否定王安石,而是公正地评价了王安石,对他的事业、学术、文章表现了高度的理解与推崇。
此文可分三段。
第一段全面概括了王安石一生的伟业功绩。这里的“敕”,通常是指告诫或嘱咐,这里特指皇帝的命令或诏书。本文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苏轼是代帝草诏,即用皇帝的口吻来表达。式,语助词。太初,远古。灼,明显。这句话表现出封建的“宿命论”。“非常之大事”,指王安石变法。“希世之异人”,指推行新法的王安石。以下从“名”、“学”、“智”、“
此文第一段全面概括了王安石一生的伟业功绩,简直是对新法的“颂歌”;第二段写王安石“进退之美”,先写其学成而进,后说他功未成而思退,并不恋战权位;第三段写“临御方初”的新皇帝不忘老臣,特赠太傅。全文层次清晰,布局得体,比喻形象,作者在文中寓贬于褒的评价主要针对王安石的政治主张,对于王安石个人的人格精神和操守,他依然给予了高度的赞美。
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汉族,眉州眉山(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栾城,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画家,历史治水名人。与父苏洵、弟苏辙三人并称“三苏”。苏轼是北宋中期文坛领袖,在诗、词、散文、书、画等方面取得很高成就。文纵横恣肆;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同是豪放派代表,并称“苏辛”;散文著述宏富,豪放自如,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轼善书,“宋四家”之一;擅长文人画,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与韩愈、柳宗元和欧阳修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作品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乐府》《潇湘竹石图卷》《古木怪石图卷》等。► 3785篇诗文 ► 4814条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