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约1305~约1371) 元代戏曲家。字则诚,号菜根道人。浙江瑞安人,受业于县人黄溍时,成古典名剧《琵琶记》。元代戏曲作家。瑞安属古永嘉郡,永嘉亦称东嘉,故后人称他为高东嘉。他的长辈、兄弟均能诗擅文。他曾从名儒黄□游,黄为官清廉,并以至孝见称。高明的思想、品格受家庭、老师影响颇深。明代万历刻本《琵琶记》插图高明青年时期用世之心很盛,元顺帝至正五年(1345)以《春秋》考中进士,历任处州录事、江浙行省丞相掾、福建行省都事等职。高明为官清明练达,曾审理四明冤狱,郡中称为神明。他能关心民间疾苦,不屈权势,受到治下百姓爱戴,处州期满离任时,百姓曾为他立碑。
大名有男女以私情不遂赴水者。后三日,二尸相携出水滨。是岁陂荷俱并蒂。
为多情和天也老,不应情遽如许。请君试听双蕖怨,方见此情真处。谁点注,香潋滟,银塘对抹胭脂露。藕丝几缕。绊玉骨春心,金沙晓泪,漠漠瑞红吐。
连理树,一样骊山怀古。古今朝暮云雨。六郎夫妇三生梦,幽恨从来艰阻。须念取,共鸳鸯翡翠,照影长相聚。秋风不住。怅寂寞芳魂,轻烟北渚,凉月又南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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