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参杀人
《战国策》〔两汉〕
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今臣之贤不及曾子,而王之信臣,又未若曾子之母也,疑臣者不适三人,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王曰:“寡人不听也,请与子盟。”于是与之盟于息壤。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过去曾参住在费地,费地有个与曾参同姓同名的人杀了人。有人告诉曾参的母亲,说:‘曾参杀人了。’曾参的母亲说:‘我的儿子是不会杀人的。’她依旧织自己的布。过了一会儿,一个人跑来说:‘曾参杀人了。’曾参的母亲仍然织布。又过了一会,又有人来说:‘曾参杀人了。’曾参的母亲便惊恐万状,扔掉梭子,翻过垣墙,逃跑了。就连曾参这样贤德的人,他的母亲也会产生疑惑和不信任他。现在我不如曾参贤能,大王相信我又不如曾参的母亲相信曾参,非议我的更是不止三人,我担心大王恐怕会因为我的原因而扔掉梭子啊!”武王坚定地说:“我不会信别人的言论,让我们订立盟约吧!”于是秦武王和甘茂在息壤订立盟约。
诫外甥书
诸葛亮〔两汉〕
夫志当存高远,慕先贤,绝情欲,弃凝滞,使庶几之志,揭然有所存,恻然有所感;忍屈伸,去细碎,广咨问,除嫌吝,虽有淹留,何损于美趣,何患于不济。若志不强毅,意不慷慨,徒碌碌滞于俗,默默束于情,永窜伏于凡庸,不免于下流矣!
飞将军李广
《史记》〔两汉〕
初,广之从弟李蔡与广俱事孝文帝。景帝时,蔡积功劳至二千石。孝武帝时,至代相。以元朔五年为轻车将军,从大将军击右贤王,有功中率,封为乐安侯。元狩二年中,代公孙弘为丞相。蔡为人在下中,名声出广下甚远,然广不得爵邑,官不过九卿,而蔡为列侯,位至三公。诸广之军吏及士卒或取封侯。广尝与望气王朔燕语,曰:“自汉击匈奴而广未尝不在其中,而诸部校尉以下,才能不及中人,然以击胡军功取侯者数十人,而广不为后人,然无尺寸之功以得封邑者,何也?岂吾相不当侯邪?且固命也?”朔曰:“将军自念,岂尝有所恨乎?”广曰:“吾尝为陇西守,羌尝反,吾诱而降,降者八百余人,吾诈而同日杀之。至今大恨独此耳。”朔曰:“祸莫大于杀已降,此乃将军所以不得侯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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