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参杀人
《战国策》〔两汉〕
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曰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曾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曾能信也。今臣之贤曾及曾子,而王之信臣,又未若曾子之母也,疑臣者曾适三人,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王曰:“寡人曾听也,请与子盟。”于是与之盟于息壤。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过去曾参住在费地,费地有个与曾参同姓同名的人杀了人。有人告诉曾参的母亲,说:‘曾参杀人了。’曾参的母亲说:‘我的儿子是不会杀人的。’她依旧织自己的布。过了一会儿,一个人跑来说:‘曾参杀人了。’曾参的母亲仍然织布。又过了一会,又有人来说:‘曾参杀人了。’曾参的母亲便惊恐万状,扔掉梭子,翻过垣墙,逃跑了。就连曾参这样贤德的人,他的母亲也会产生疑惑和不信任他。现在我不如曾参贤能,大王相信我又不如曾参的母亲相信曾参,非议我的更是不止三人,我担心大王恐怕会因为我的原因而扔掉梭子啊!”武王坚定地说:“我不会信别人的言论,让我们订立盟约吧!”于是秦武王和甘茂在息壤订立盟约。
度关山
曹操〔两汉〕
天地间,人为贵。
立君牧民,为之轨则。
车辙马迹,经纬四极。
黜陟幽明,黎庶繁息。
於铄贤圣,总统邦域。
封建五爵,井田刑狱,
有燔丹书,无普赦赎。
皋陶甫侯,何有失职。
嗟哉后世,改制易律。
劳民为君,役赋其力。
舜漆食器,畔者十国,
不及唐尧,采椽不斫。
世叹伯夷,欲以厉俗。
侈恶之大,俭为共德。
许由推让,岂有讼曲。
兼爱尚同,疏者为戚。
酷吏列传序
司马迁〔两汉〕
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下士闻道大笑之”。非虚言也。汉兴,破觚而为圜,斫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烝烝,不至于奸,黎民艾安。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
遗黄琼书
李固〔两汉〕
闻已度伊洛,近在万岁亭。岂即事有渐,将顺王命乎?盖君子谓:“伯夷隘,柳下惠不恭。”故传曰:“不夷不惠,可否之间。”盖圣贤居身之所珍也。诚遂欲枕山栖谷,拟迹巢由,斯则可矣;若当辅政济民,今其时也。自生民以来,善政少而乱俗多,必待尧舜之君,此为志士终无时矣。
常闻语曰:“峣峣者易缺,皦皦者易污。”《阳春》之曲,和者必寡;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近鲁阳樊君被征初至,朝廷设坛席,犹待神明。虽无大异,而言行所守无缺;而毁谤布流,应时折减者,岂非观听望深,声名太盛乎?自顷征聘之士胡元安薛孟尝朱仲昭顾季鸿等,其功业皆无所采,是故俗论皆言处士纯盗虚声,愿先生弘此远谟,令众人叹服,一雪此言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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