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参杀人
《战国策》〔两汉〕
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今臣之贤不及曾子,而王之信臣,又未若曾子之母也,疑臣者不适三人,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王曰:“寡人不听也,请与子盟。”于是与之盟于息壤。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过去曾参住在费地,费地有个与曾参同姓同名的人杀了人。有人告诉曾参的母亲,说:‘曾参杀人了。’曾参的母亲说:‘我的儿子是不会杀人的。’她依旧织自己的布。过了一会儿,一个人跑来说:‘曾参杀人了。’曾参的母亲仍然织布。又过了一会,又有人来说:‘曾参杀人了。’曾参的母亲便惊恐万状,扔掉梭子,翻过垣墙,逃跑了。就连曾参这样贤德的人,他的母亲也会产生疑惑和不信任他。现在我不如曾参贤能,大王相信我又不如曾参的母亲相信曾参,非议我的更是不止三人,我担心大王恐怕会因为我的原因而扔掉梭子啊!”武王坚定地说:“我不会信别人的言论,让我们订立盟约吧!”于是秦武王和甘茂在息壤订立盟约。
虎求百兽
刘向〔两汉〕
荆宣王问群臣曰:“吾闻北方之畏昭奚恤也,果诚何如?”群臣莫对。
江乙对曰:“虎求百兽而食之,得狐。狐曰:‘子无敢食我也!天帝使我长百兽。今子食我,是逆天帝命也!子以我为不信,吾为子先行,子随我后,观百兽之见我而敢不走乎?’虎以为然,故遂与之行。兽见之,皆走。虎不知兽畏己而走也,以为畏狐也。
今王之地五千里,带甲百万,而专属之于昭奚恤,故北方之畏奚恤也,其实畏王之甲兵也!犹百兽之畏虎也!”
荆轲刺秦王·节选
《史记》〔两汉〕
荆轲逐秦王,秦王还柱而走。群臣惊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兵;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不得上。方急时,不及召下兵,以故荆轲逐秦王,而卒惶急无以击轲,而乃以手共搏之。是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轲。秦王方还柱走,卒惶急不知所为。左右乃曰:“王负剑!王负剑!”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其匕首提秦王,不中,中柱。秦王复击轲,被八创。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左右既前,斩荆轲。秦王目眩良久。
悲士不遇赋
司马迁〔两汉〕
悲夫!士生之不辰,愧顾影而独存。恒克己而复礼,惧志行而无闻。谅才韪而世戾,将逮死而长勤。虽有形而不彰,徒有能而不陈。何穷达之易惑,信美恶之难分。时悠悠而荡荡,将遂屈而不伸。
使公于公者,彼我同兮;私于私者,自相悲兮。天道微哉,吁嗟阔兮;人理显然,相倾夺兮。好生恶死,才之鄙也;好贵夷贱,哲之乱也。炤炤洞达,胸中豁也;昏昏罔觉,内生毒也。
我之心矣,哲已能忖;我之言矣,哲已能选。没世无闻,古人唯耻;朝闻夕死,孰云其否!逆顺还周,乍没乍起。理不可据,智不可恃。无造福先,无触祸始。委之自然,终归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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