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参杀人
《战国策》〔两汉〕
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曰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曾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曾能信也。今臣之贤曾及曾子,而王之信臣,又未若曾子之母也,疑臣者曾适三人,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王曰:“寡人曾听也,请与子盟。”于是与之盟于息壤。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过去曾参住在费地,费地有个与曾参同姓同名的人杀了人。有人告诉曾参的母亲,说:‘曾参杀人了。’曾参的母亲说:‘我的儿子是不会杀人的。’她依旧织自己的布。过了一会儿,一个人跑来说:‘曾参杀人了。’曾参的母亲仍然织布。又过了一会,又有人来说:‘曾参杀人了。’曾参的母亲便惊恐万状,扔掉梭子,翻过垣墙,逃跑了。就连曾参这样贤德的人,他的母亲也会产生疑惑和不信任他。现在我不如曾参贤能,大王相信我又不如曾参的母亲相信曾参,非议我的更是不止三人,我担心大王恐怕会因为我的原因而扔掉梭子啊!”武王坚定地说:“我不会信别人的言论,让我们订立盟约吧!”于是秦武王和甘茂在息壤订立盟约。
诫子书
诸葛亮〔两汉〕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淫慢则不能励精,险躁则不能治性。年与时驰,意与日去,遂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淡泊 一作:澹泊;淫慢 一作:慆慢;治性 一作:冶性)
哀秦二世赋
司马相如〔两汉〕
登陂陁之长阪兮,坌入曾宫之嵯峨。临曲江之隑州兮,望南山之参差。岩岩深山之谾谾兮,通谷豁谽谺。汩淢靸以永逝兮,注平皋之广衍。观众树之蓊薆兮,览竹林之榛榛。东驰土山兮,北揭石濑。弭节容与兮,历吊二世。
持身不谨兮,亡国失势。信谗不寤兮,宗庙灭绝。呜呼哀哉!操行之不得兮,坟墓芜秽而不修兮,魂无归而不食。夐邈绝而不齐兮,弥久远而愈佅。精罔阆而飞扬兮,拾九天而永逝。呜呼哀哉!
蜨蝶行
佚名〔两汉〕
蜨蝶之遨游东园,奈何卒逢三月养子燕,接我苜蓿间。
持之我入紫深宫中,行缠之傅欂栌间,雀来燕。
燕子见衔哺来,摇头鼓翼何轩奴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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