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参杀人
《战国策》〔两汉〕
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今臣之贤不及曾子,而王之信臣,又未若曾子之母也,疑臣者不适三人,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王曰:“寡人不听也,请与子盟。”于是与之盟于息壤。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过去曾参住在费地,费地有个与曾参同姓同名的人杀了人。有人告诉曾参的母亲,说:‘曾参杀人了。’曾参的母亲说:‘我的儿子是不会杀人的。’她依旧织自己的布。过了一会儿,一个人跑来说:‘曾参杀人了。’曾参的母亲仍然织布。又过了一会,又有人来说:‘曾参杀人了。’曾参的母亲便惊恐万状,扔掉梭子,翻过垣墙,逃跑了。就连曾参这样贤德的人,他的母亲也会产生疑惑和不信任他。现在我不如曾参贤能,大王相信我又不如曾参的母亲相信曾参,非议我的更是不止三人,我担心大王恐怕会因为我的原因而扔掉梭子啊!”武王坚定地说:“我不会信别人的言论,让我们订立盟约吧!”于是秦武王和甘茂在息壤订立盟约。
后羿射日
刘安〔两汉〕
帝俊赐羿彤弓素矰,以扶下国,羿是始去恤下地之百艰。
逮至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
猰貐、凿齿、九婴、大风、封豨、脩蛇皆为民害。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邱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猰貐,断脩蛇于洞庭,擒封豨于桑林。万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
勾践卧薪尝胆
《史记》〔两汉〕
勾践之困会稽也,喟然叹曰:“吾终于此乎?”种曰:“汤系夏台,文王囚羑里,晋重耳奔翟,齐小白奔莒,其卒王霸。由是观之,何遽不为福乎?”
吴既赦越,越王勾践反国,乃苦身焦思,置胆于坐,坐卧即仰胆,饮食亦尝胆也。曰:“女忘会稽之耻邪?”身自耕作,夫人自织,食不加肉,衣不重采,折节下贤人,厚遇宾客,振贫吊死,与百姓同其劳。欲使范蠡治国政,蠡对曰:“兵甲之事,种不如蠡;填抚国家,亲附百姓,蠡不如种。”于是举国政属大夫种,而使范蠡与大夫柘稽行成,为质于吴。二岁而吴归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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