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参杀人
《战国策》〔两汉〕
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曰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曾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曾能信也。今臣之贤曾及曾子,而王之信臣,又未若曾子之母也,疑臣者曾适三人,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王曰:“寡人曾听也,请与子盟。”于是与之盟于息壤。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过去曾参住在费地,费地有个与曾参同姓同名的人杀了人。有人告诉曾参的母亲,说:‘曾参杀人了。’曾参的母亲说:‘我的儿子是不会杀人的。’她依旧织自己的布。过了一会儿,一个人跑来说:‘曾参杀人了。’曾参的母亲仍然织布。又过了一会,又有人来说:‘曾参杀人了。’曾参的母亲便惊恐万状,扔掉梭子,翻过垣墙,逃跑了。就连曾参这样贤德的人,他的母亲也会产生疑惑和不信任他。现在我不如曾参贤能,大王相信我又不如曾参的母亲相信曾参,非议我的更是不止三人,我担心大王恐怕会因为我的原因而扔掉梭子啊!”武王坚定地说:“我不会信别人的言论,让我们订立盟约吧!”于是秦武王和甘茂在息壤订立盟约。
晏子春秋·吴王问保威彊不失之道晏子对以先民后身
刘向〔两汉〕
晏子聘于吴,吴王曰:“敢问长保威强勿失之道若何?”
晏子对曰:“先民而后身,先施而后诛;强不暴弱,贵不凌贱,富不傲贫;百姓并进,有司不侵,民和政平;不以威强退人之君,不以众强兼人之地;其用法,为时禁暴,故世不逆其志;其用兵,为众屏患,故民不疾其劳:此长保威强勿失之道也。失此者危矣!”吴王忿然作色,不说。
晏子曰:“寡君之事毕矣,婴无斧锧之罪请辞而行。”遂不复见。
从军诗五首·其二
王粲〔两汉〕
凉风厉秋节,司典告详刑。
我君顺时发,桓桓东南征。
泛舟盖长川,陈卒被隰埛。
征夫怀亲戚,谁能无恋情。
拊衿倚舟樯,眷眷思邺城。
哀彼东山人,喟然感鹳鸣。
日月不安处,人谁获恒宁。
昔人从公旦,一徂辄三龄。
今我神武师,暂往必速平。
弃余亲睦恩,输力竭忠贞。
惧无一夫用,报我素餐诚。
夙夜自恲性,思逝若抽萦。
将秉先登羽,岂敢听金声。
善哉行·其二
曹操〔两汉〕
自惜身薄祜,夙贱罹孤苦。
既无三徙教,不闻过庭语。
其穷如抽裂,自以思所怙。
虽怀一介志,是时其能与!
守穷者贫贱,惋叹泪如雨。
泣涕于悲夫,乞活安能睹?
我愿于天穷,琅邪倾侧左。
虽欲竭忠诚,欣公归其楚。
快人由为叹,抱情不得叙。
显行天教人,谁知莫不绪。
我愿何时随?此叹亦难处。
今我将何照于光曜?释衔不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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