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脰而函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
译文
(墓中的)五个人,就是当周蓼洲先生被捕的时候,激于义愤而死于这件事的。到了现在,本郡有声望的士大夫们向有关当局请求,就清理已被废除的魏忠贤生祠旧址来安葬他们;并且在他们的墓门之前竖立碑石,来表彰他们的事迹。啊,也真是盛大隆重的事情呀!
这五人的死,距离现在建墓安葬,时间不过十一个月罢了。在这十一个月当中,大凡富贵人家的子弟,意气豪放、志得意满的人,他们因患病而死,死后埋没不值得称道的人,也太多了;何况乡间没有声名的人呢?唯独这五个人声名光荣显耀,为什么呢?
我还记得周公被捕,是在天启七年农历三月十五日。我们社里那些道德品行可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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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墓碑记》是一篇碑文。文章记述和颂扬了苏州市民敢于向恶势力进行斗争的英勇事迹,热情歌颂五位烈士至死不屈的英勇行为。作者对于他们“激于义而死”的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肯定了斗争的重大意义和不朽功绩,进而揭示出“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题思想。全文议论随叙事而入,感慨淋漓,激昂尽致,题外有情,题外有旨,令人感奋。
一、通假字
1、其为时止十有一月尔。“有”同“又”,用于整数与零数之间。“止” 同“只”,不过 “尔”同“耳”罢了
2、夫十有一月之中, “有”同“又”,用于整数与零数之间
3、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赀”同“资”,资财,钱财
4、蹈死不顾,亦曷故哉? “曷”同“何”
5、独五人之皦皦 , “ 皦皦”同“皎皎”,明亮的样子,这里指名声显赫
6、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少”同“稍”,一点儿,稍稍
二、古今异义词
1、吾社之行为士先者
古:两个词——品行+成为
今:受思想支配而表现
这篇文章运用对比、反衬的手法来加强艺术效果。第一、二两段以“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的“死而湮没不足道者”和“‘草野之无闻者”同五人“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对比;第五段以缙绅的改变初志、趋炎附势同五人的大义凛然、蹈死不顾对比;第四、六段以高爵显位者一旦抵罪后的卑贱行径同五人的英勇就义,谈笑以死对比;第六段以五人“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同假若五人“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人皆得以隶使之”对比,处处反衬出五义士美好高尚的内心世界。
《五人墓碑记》描述了明朝末年的东林党人和苏州人民不畏强暴与魏忠贤之流英勇斗争的事迹,歌颂了其中五人“激昂大义,蹈死不顾”的英雄气概,揭示了“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题思想。
本文描述了明朝末年的东林党人和苏州百姓不畏强暴与魏忠贤之流英勇斗争的事迹,歌颂了其中五人“激昂大义,蹈死不顾”的英雄气概,揭示了“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题思想。文章字数不多,但生动形象,感人肺腑;这除了内容真实、选材典型外,尤其体现在多种表现手法的综合运用上。全文以义为核心,成功地运用了记叙、议论、抒情三结合的表达方式。古代的墓碑记属于杂体,常将叙事、议论、抒情融为—体。
本文是为五位普通的平民百姓树碑立传的文字,探讨了生死价值这样重大的问题。全文以"义"为核心,成功地运用了记叙、议论、抒情三结合的表达方式。作者首先肯定五人之死是“激于义”,开篇抓住一个“义”字。五人是为义而生,为义而争,最后为义而献身。这就使读者联想起孟子的名言──“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可以说,本文是对孟子名言的生动诠释。
明代大奸臣、大宦官魏忠贤无恶不作,杀害了许多正直之士。东林党人与之进行了坚决的斗争。这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苏州市民旗帜鲜明地站在东林党人一边,用鲜血和生命捍卫正义。五人是苏州市民的优秀代表。作者用
张溥(1602~1641),明代文学家。初字乾度,后字天如,号西铭。直隶太仓(今属江苏)人。崇祯进士,选庶吉士,自幼发奋读书,明史上记有他“七录七焚”的佳话。与同乡张采齐名,合称“娄东二张”。张溥曾与郡中名士结为复社,评议时政,是东林党与阉党斗争的继续。张溥在文学方面,推崇前后七子的理论,主张复古,又以“务为有用”相号召。一生著作宏丰,编述三千余卷,涉及文、史、经学各个学科,精通诗词,尤擅散文、时论。代表作有《五人墓碑记》。
虎丘去城可七八里,其山无高岩邃壑,独以近城故,箫鼓楼船,无日无之。凡月之夜,花之晨,雪之夕,游人往来,纷错如织,而中秋为尤胜。
每至是日,倾城阖户,连臂而至。衣冠士女,下迨蔀屋,莫不靓妆丽服,重茵累席,置酒交衢间。从千人石上至山门,栉比如鳞,檀板丘积,樽罍云泻,远而望之,如雁落平沙,霞铺江上,雷辊电霍,无得而状。
布席之初,唱者千百,声若聚蚊,不可辨识。分曹部署,竟以歌喉相斗,雅俗既陈,妍媸自别。未几而摇手顿足者,得数十人而已;已而明月浮空,石光如练,一切瓦釜,寂然停声,属而和者,才三四辈;一箫,一寸管,一人缓板而歌,竹肉相发,清声亮彻,听者魂销。比至夜深,月影横斜,荇藻凌乱,则箫板亦不复用;一夫登场,四座屏息,音若细发,响彻云际,每度一字,几尽一刻,飞鸟为之徘徊,壮士听而下泪矣。
剑泉深不可测,飞岩如削。千顷云得天池诸山作案,峦壑竞秀,最可觞客。但过午则日光射人,不堪久坐耳。文昌阁亦佳,晚树尤可观。而北为平远堂旧址,空旷无际,仅虞山一点在望,堂废已久,余与江进之谋所以复之,欲祠韦苏州、白乐天诸公于其中;而病寻作,余既乞归,恐进之之兴亦阑矣。山川兴废,信有时哉!
吏吴两载,登虎丘者六。最后与江进之、方子公同登,迟月生公石上。歌者闻令来,皆避匿去。余因谓进之曰:“甚矣,乌纱之横,皂隶之俗哉!他日去官,有不听曲此石上者,如月!”今余幸得解官称吴客矣。虎丘之月,不知尚识余言否耶?
海瑞,字汝贤,琼山人。举乡试。入都,即伏阙上《平黎策》,欲开道置县,以靖乡土。识者壮之。署南平教谕。御史诣学宫,属吏咸伏谒,瑞独长揖,曰:“台谒当以属礼,此堂,师长教士地,不当屈。”迁淳安知县。布袍脱粟,令老仆艺蔬自给。总督胡宗宪尝语人曰:“昨闻海令为母寿,市肉二斤矣。”宗宪子过淳安,怒驿吏,倒悬之。瑞曰:“曩胡公按部,令所过毋供张。今其行装盛,必非胡公子。”发橐金数千,纳之库,驰告宗宪,宗宪无以罪。都御史鄢懋卿行部过,供具甚薄,抗言邑小不足容车马。懋卿恚甚。然素闻瑞名,为敛威去,而属巡盐御史袁淳论瑞及慈溪知县霍与瑕。与瑕,尚书韬子,亦抗直不谄懋卿者也。时瑞已擢嘉兴通判,坐谪兴国州判官。久之,陆光祖为文选,擢瑞户部主事。
时世宗享国日久,不亲朝,深居西苑,专意斋醮。督抚大吏争上符瑞,礼官辄表贺。廷臣自杨最、杨爵得罪后,无敢言时政者。四十五年二月,瑞独上疏曰:
臣闻君者天下臣民万物之主也,其任至重。欲称其任,亦惟以责寄臣工,使尽言而已。臣请披沥肝胆,为陛下陈之。
昔汉文帝贤主也,贾谊犹痛哭流涕而言。非苛责也,以文帝性仁而近柔,虽有及民之美,将不免于怠废,此谊所大虑也。陛下天资英断,过汉文远甚。然文帝能充其仁恕之性,节用爱人,使天下贯朽粟陈,几致刑措。陛下则锐精未久,妄念牵之而去,反刚明之质而误用之。至谓遐举可得,一意修真,竭民脂膏,滥兴土木,二十余年不视朝,法纪弛矣。数年推广事例,名器滥矣。二王不相见,人以为薄于父子。以猜疑诽谤戮辱臣下,人以为薄于君臣。乐西苑而不返,人以为薄于夫妇。吏贪官横,民不聊生,水旱无时,盗贼滋炽。陛下试思今日天下,为何如乎?
迩者严嵩罢相,世蕃极刑,一时差快人意。然嵩罢之后,犹嵩未相之前而已,世非甚清明也,不及汉文帝远甚。盖天下之人不直陛下久矣。古者人君有过,赖臣工匡弼。今乃修斋建醮,相率进香,仙桃天药,同辞表贺。建宫筑室,则将作竭力经营;购香市宝,则度支差求四出。陛下误举之,而诸臣误顺之,无一人肯为陛下正言者,谀之甚也。然愧心馁气,退有后言,欺君之罪何如!
夫天下者,陛下之家,人未有不顾其家者,内外臣工皆所以奠陛下之家而磐石之者也。一意修真,是陛下之心惑。过于苛断,是陛下之情偏。而谓陛下不顾其家,人情乎?诸臣徇私废公,得一官多以欺败,多以不事事败,实有不足当陛下意者。其不然者,君心臣心偶不相值也,而遂谓陛下厌薄臣工,是以拒谏。执一二之不当,疑千百之皆然,陷陛下于过举,而恬不知怪,诸臣之罪大矣。《记》曰“上人疑则百姓惑,下难知则君长劳”,此之谓也。
且陛下之误多矣,其大端在于斋醮。斋醮所以求长生也。自古圣贤垂训,修身立命曰“顺受其正”矣,未闻有所谓长生之说。尧、舜、禹、汤、文、武,圣之盛也,未能久世,下之亦未见方外士自汉、唐、宋至今存者。陛下受术于陶仲文,以师称之。仲文则既死矣,彼不长生,而陛下何独求之?至于仙桃天药,怪妄尤甚。昔宋真宗得天书于乾祐山,孙奭曰:“天何言哉?岂有书也!”桃必采而后得,药必制而后成。今无故获此二物,是有足而行耶?曰天赐者,有手执而付之耶?此左右奸人,造为妄诞以欺陛下,而陛下误信之,以为实然,过矣。
陛下将谓悬刑赏以督责臣下,则分理有人,天下无不可治,而修真为无害已乎?太甲曰:“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诸道;有言逊于汝志,必求诸非道。”用人而必欲其唯言莫违,此陛下之计左也。既观严嵩,有一不顺陛下者乎?昔为同心,今为戮首矣。梁材守道守官,陛下以为逆者也,历任有声,官户部者至今首称之。然诸臣宁为嵩之顺,不为材之逆,得非有以窥陛下之微,而潜为趋避乎?即陛下亦何利于是。
陛下诚知斋斋无益,一旦幡然悔悟,日御正朝,与宰相、侍从、言官讲求天下利害,洗数十年之积误,置身于尧、舜、禹、汤、文、武之间,使诸臣亦得自洗数十年阿君之耻,置其身于皋、夔、伊、傅之列,天下何忧不治,万事何忧不理。此在陛下一振作间而已。释此不为,而切切于轻举度世,敝精劳神,以求之于系风捕影、茫然不可知之域,臣见劳苦终身,而终于无所成也。今大臣持禄而好谀,小臣畏罪而结舌,臣不胜愤恨。是以冒死,愿尽区区,惟陛下垂听焉。
帝得疏,大怒,抵之地,顾左右曰:“趣执之,无使得遁!”宦官黄锦在侧曰:“此人素有痴名。闻其上疏时,自知触忤当死,市一棺,诀妻子,待罪于朝,僮仆亦奔散无留者,是不遁也。”帝默然。少顷复取读之,日再三,为感动太息,留中者数月。尝曰:“此人可方比干,第朕非纣耳。”会帝有疾,烦懑不乐,召阁臣徐阶议内禅,因曰:“海瑞言俱是。朕今病久,安能视事。”又曰:“朕不自谨惜,致此疾困。使朕能出御便殿,岂受此人诟詈耶?”遂逮瑞下诏狱,究主使者。寻移刑部,论死。狱上,仍留中。户部司务何以尚者,揣帝无杀瑞意,疏请释之。帝怒,命锦衣卫杖之百,锢诏狱,昼夜搒讯。越二月,帝崩,穆宗立,两人并获释。
帝初崩,外庭多未知。提牢主事闻状,以瑞且见用,设酒馔款之。瑞自疑当赴西市,恣饮啖,不顾。主事因附耳语:“宫车适晏驾,先生今即出大用矣。”瑞曰:“信然乎?”即大恸,尽呕出所饮食,陨绝于地,终夜哭不绝声。既释,复故官。俄改兵部。擢尚宝丞,调大理。
隆庆元年,徐阶为御史齐康所劾,瑞言:“阶事先帝,无能救于神仙土木之误,畏威保位,诚亦有之。然自执政以来,忧勤国事,休休有容,有足多者。康乃甘心鹰犬,捕噬善类,其罪又浮于高拱。”人韪其言。
历两京左、右通政。三年夏,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十府。属吏惮其威,墨者多自免去。有势家朱丹其门,闻瑞至,黝之。中人监织造者,为减舆从。瑞锐意兴革,请浚吴淞、白茆,通流入海,民赖其利。素疾大户兼并,力摧豪强,抚穷弱。贫民田入于富室者,率夺还之。徐阶罢相里居,按问其家无少贷。下令飚发凌厉,所司惴惴奉行,豪有力者至窜他郡以避。而奸民多乘机告讦,故家大姓时有被诬负屈者。又裁节邮传冗费。士大夫出其境率不得供顿,由是怨颇兴。都给事中舒化论瑞,滞不达政体,宜以南京清秩处之,帝犹优诏奖瑞。已而给事中戴凤翔劾瑞庇奸民,鱼肉搢绅,沽名乱政,遂改督南京粮储。瑞抚吴甫半岁。小民闻当去,号泣载道,家绘像祀之。将履新任,会高拱掌吏部,素衔瑞,并其职于南京户部,瑞遂谢病归。
万历初,张居正当国,亦不乐瑞,令巡按御史廉察之。御史至山中视,瑞设鸡黍相对食,居舍萧然,御史叹息去。居正惮瑞峭直,中外交荐,卒不召。十二年冬,居正已卒,吏部拟用左通政。帝雅重瑞名,畀以前职。正月,召为南京右佥都御史,道改南京吏部右侍郎,瑞年已七十二矣。疏言衰老垂死,愿比古人尸谏之义,大略谓:“陛下励精图治,而治化不臻者,贪吏之刑轻也。诸臣莫能言其故,反借待士有礼之说,交口而文其非。夫待士有礼,而民则何辜哉?”因举太祖法剥皮囊草及洪武三十年定律枉法八十贯论绞,谓今当用此惩贪。其他规切时政,语极剀切。独劝帝虐刑,时议以为非。御史梅鹍祚劾之。帝虽以瑞言为过,然察其忠诚,为夺鹍祚俸。
帝屡欲召用瑞,执政阴沮之,乃以为南京右都御史。诸司素偷惰,瑞以身矫之。有御史偶陈戏乐,欲遵太祖法予之杖。百司惴恐,多患苦之。提学御史房寰恐见纠擿,欲先发,给事中钟宇淳复怂恿,寰再上疏丑诋。瑞亦屡疏乞休,慰留不允。十五年,卒官。
瑞无子。卒时,佥都御史王用汲入视,葛帏敝籝,有寒士所不堪者。因泣下,醵金为敛。小民罢市。丧出江上,白衣冠送者夹岸,酹而哭者百里不绝。赠太子太保,谥忠介。
瑞生平为学,以刚为主,因自号刚峰,天下称刚峰先生。尝言:“欲天下治安,必行井田。不得已而限田,又不得已而均税,尚可存古人遗意。”故自为县以至巡抚,所至力行清丈,颁一条鞭法。意主于利民,而行事不能无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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