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桓公伐楚盟屈完
左丘明〔先秦〕
齐侯与蔡姬乘舟于囿,荡公。公惧变色;禁之,不可。公怒,归之,未之绝也。蔡人嫁之。
四年春,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楚子使与师言曰:“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对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徵;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对曰:“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给?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徵 同:征)
师进,次于陉。
夏,楚子使屈完如师。师退,次于召陵。齐侯陈诸侯之师,与屈完乘而观之。齐侯曰:“岂不穀是为? 先君之好是继,与不穀同好,如何?”对曰:“君惠徼福于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愿也。”齐侯曰:“以此众战,谁能御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对曰:“君若以德绥诸侯,谁敢不服? 君若以力,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虽众,无所用之!”
屈完及诸侯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齐桓公与夫人蔡姬在园林中乘舟游玩,蔡姬故意晃动小船,桓公吓得脸色都变了,他阻止蔡姬,蔡姬却不听。桓公一怒之下让她回到了蔡国,但没有说与她断绝夫妻关系,蔡姬的哥哥蔡穆侯却让她改嫁了。
鲁僖公四年的春天,齐桓公率领诸侯国的军队攻打蔡国。蔡国溃败,接着又去攻打楚国。
楚成王派使节到诸侯之师对齐桓公说:“您住在北方,我住在南方,双方相距遥远,即使马、牛奔驰,也不会跑到对方的境内。没想到您进入了我们的国土这是什么缘故?”管仲回答说:“从前召康公命令我们先君姜太公说:‘五等诸侯和九州长官,你都有权征讨他们,从而共同辅佐周王室。’召康公还给了我们先君
评析
此文在记述春秋时代齐楚两国的这场外交斗争时,并不是用叙述语言来记述它的过程,而是把“出场”人物放在双方的矛盾冲突中。并通过他们各自的个性化语言和“交锋”方式,把这场外交斗争一步步引向深入,直到双方达成妥协,订立盟约。这样,即使我们明白了这场外交斗争的性质及其过程,又让我们看到了各具情貌的四位历史人物。楚国两位使者,特别是作为楚成王“特命全权代表”的屈完,沉稳冷静、不卑不亢的外交风度,坚毅果敢、不为威武所屈的外交风范,机智灵敏、随机应对的外交智慧,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而作为政治家的管仲,他那熟悉历史、谙于事故、无理也能说出理来的外交才情,以及齐桓公那种虽然骄横霸道、软硬兼施,却也不
文言知识
通假字
1.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大”,古通“太”。
2.女实征之:“女”,通汝,指你。
3.王祭不共:共:通“供”,供给。
宾语前置
1.寡人是徵:“是”作代词,表示“包茅”,作“徵”的前置宾语。
2.岂不穀是为?先君之好是继:这里两个"是"用作代词,分别复指提前的宾语"不穀"和"先君之好",宾语前置。
3.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两处“方城”和“汉水”均为““以”的宾语,宾语前置。
简析
《齐桓公伐楚盟屈完》是一篇记叙文,这篇文章讲述了春秋时期的一个重要历史事件。当时,齐桓公率领诸侯联军南征楚国,意图彰显齐国的霸主地位,并迫使楚国就范。然而,楚国的使臣屈完却以智慧和勇气应对,最终使齐桓公不得不与之结盟,从而维护了楚国的尊严和利益。全文反映了春秋时期的政治格局和诸侯国之间的争霸和兼并现象,同时也凸显出智慧和勇气在应对挑战和危机中的重要作用。
创作背景
此文的背景是齐国在打败蔡国之后联合诸侯攻打楚国。
参考资料:完善
1、
齐桓公伐楚盟屈完[J].中华活页文选(高一版),2014(09):64-66.
左丘明
丘明(姓姜,氏丘,名明),华夏人,生于前502年,死于前422年,享年80岁。丘穆公吕印的后代。本名丘明,因其先祖曾任楚国的左史官,故在姓前添“左”字,故称左史官丘明先生,世称“左丘明”,后为鲁国太史 。左氏世为鲁国太史,至丘明则约与孔子(前551~479)同时,而年辈稍晚。他是当时著名史家、学者与思想家,著有《春秋左氏传》《国语》等。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春秋左氏传》与《国语》二书。左氏家族世为太史,左丘明又与孔子一起“如周,观书于周史”,故熟悉诸国史事,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 61篇诗文 ► 2003条名句
叔于田
诗经·国风·郑风〔先秦〕
叔于田,巷无居人。岂无居人?不如叔也。洵美且仁。
叔于狩,巷无饮酒。岂无饮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
叔适野,巷无服马。岂无服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
齐连称管至父之乱
左丘明〔先秦〕
齐侯使连称、管至父戍葵丘。瓜时而往,曰:“及瓜而代。”期戍,公问不至。请代,弗许。故谋作乱。僖公之母弟曰夷仲年,生公孙无知,有宠于僖公,衣服礼秩如適,襄公绌之。二人因之以作乱。连称有从妹在公宫,无宠,使间公,曰:“捷,吾以女为夫人。”冬十二月,齐侯游于姑棼,遂田于贝丘,见大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见!”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坠于车,伤足丧屦。反,诛屦于徒人费。弗得,鞭之,见血。走出,遇贼于门,劫而束之。费曰:“我奚御哉!”袒而示之背,信之。费请先入,伏公而出,斗,死于门中。石之纷如死于阶下。遂入,杀孟阳于床。曰:“非君也,不类。”见公之足于户下,遂弑之,而立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