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砺四首 其四
郑思肖〔宋代〕
素持不杀戒,一视齐冤亲。今遭语大恶,不报无天伦。
况闻曾子语,不取姑息仁。实为不得已,挺而事经纶。
苟能悟昨非,赦汝改而新。负固变诈者,我恕佛亦嗔。
直期后世后,弗忍为逆臣。惟愿吾与汝,同归天德淳。
郑思肖
郑思肖(1241~1318)宋末诗人、画家,连江(今属福建)人。原名不详,宋亡后改名思肖,因肖是宋朝国姓赵的组成部分。字忆翁,表示不忘故国;号所南,日常坐卧,要向南背北。亦自称菊山后人、景定诗人、三外野人、三外老夫等。曾以太学上舍生应博学鸿词试。元军南侵时,曾向朝廷献抵御之策,未被采纳。后客居吴下,寄食报国寺。郑思肖擅长作墨兰,花叶萧疏而不画根土,意寓宋土地已被掠夺。有诗集《心史》、《郑所南先生文集》、《所南翁一百二十图诗集》等。
水调歌头·呈汉阳使君
王以宁〔宋代〕
大别我知友,突兀起西州。十年重见,依旧秀色照清眸。常记鲒碕狂客,邀我登楼雪霁,杖策拥羊裘。山吐月千仞,残夜水明楼。
黄粱梦,未觉枕,几经秋。与君邂逅,相逐飞步碧山头。举酒一觞今古,叹息英雄骨冷,清泪不能收。鹦鹉更谁赋,遗恨满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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