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孔子路过泰山边,有个妇人在坟墓旁哭得很悲伤。孔子扶着车前的扶手板听着,派子路问她说:“你这样哭,真好像不止一次遭遇到不幸了。”她就说:“是啊!以前我公公死在老虎口中,我丈夫也死在老虎口中,现在我儿子又被虎咬死了。”孔子说:“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呢?”妇女回答说:“(因为)这里没有残暴的政令。”孔子说:“子路要记住:残暴的政令比老虎还要可怕!”
注释
式:同“轼”,车前的扶手板,这里用作动词 扶着车前的扶手板。以手抚轼,为古人表示尊敬的礼节。
子路:仲由(公元前542年——公元前480年),字子路,又字季路,鲁国卞人。“孔门十哲”之一、“二十
《苛政猛于虎》出自《礼记·檀弓下》,此文记载孔子和弟子子路路过泰山时,遇到一名身世凄惨的妇女的故事。当地虎患严重,可就是因为其他地方有国君的苛捐杂税,所以她和亲人宁愿一直住在这里,以至于后来竟有多人连同她的亲人也被老虎咬死,只剩下她一人对着亲人的坟墓哭泣。全文以叙事来说理,深刻揭露了严苛的赋税对人民的残害。
这篇文章通过“苛政”与“猛虎”的绝妙对比,形象生动地揭露了封建统治者的残暴本性,对封建暴政的鞭挞入木三分。祖孙三代命丧虎口,令人悲悯。但可悲的不在于老虎吃人,而在于以身饲虎却难舍其地。那悲凄老妇的一席话,那一条条离去的鲜活生命,是对当政者,尤其是昏庸残暴者的血泪控诉。孔子提出“德治”,“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拱)之”(《论语·为政》);孟子提出施“仁政”,“君行仁政,斯民亲其上,死其长也”(《孟子·梁惠王下》)。表达的都是儒家的政治主张。这则故事,形象地说明了“苛政猛于虎”的道理,发人深省。
十一月庚午,二师陈于柏举。阖庐之弟夫槩王,晨请于阖庐曰:“楚瓦不仁,其臣莫有死志,先伐之,其卒必奔。而后大师继之,必克。”弗许。夫槩王曰:“所谓臣义而行,不待命者,其此之谓也。今日我死,楚可入也。”以其属五千,先击子常之卒。子常之卒奔,楚师乱,吴师大败之。子常奔郑。史皇以其乘广死。
吴从楚师,及清发,将击之。夫槩王曰:“困兽犹斗,况人乎?若知不免而致死,必败我。若使先济者知免,后者慕之,蔑有斗心矣。半济而后可击也。”从之。又败之。楚人为食,吴人及之,奔食而从之。败诸雍澨,五战及郢。己卯,楚子取其妹季芈畀我以出,涉雎。鍼尹固与王同舟,王使执燧象以奔吴师。庚辰,吴入郢,以班处宫。子山处令尹之宫,夫槩王欲攻之,惧而去之,夫槩王入之。
逄蒙学射于羿,尽羿之道,思天下惟羿为愈己,于是杀羿。
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公明仪曰:‘宜若无罪焉。’曰薄乎云尔,恶得无罪?郑人使子濯孺子侵卫,卫使庾公之斯追之。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吾死矣夫!’问其仆曰:‘追我者谁也?’其仆曰:‘庾公之斯也。’曰:‘吾生矣。’其仆曰:‘庾公之斯,卫之善射者也,夫子曰“吾生”,何谓也?’曰:‘庾公之斯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我。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庾公之斯至,曰:‘夫子何为不执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曰:‘小人学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于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虽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废。’抽矢扣轮,去其金,发乘矢而后反。”《孟子·离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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