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孔子路过泰山边,有个妇人在坟墓旁哭得很悲伤。孔子扶着车前的扶手板听着,派子路问她说:“你这样哭,真好像不止一次遭遇到不幸了。”她就说:“是啊!以前我公公死在老虎口中,我丈夫也死在老虎口中,现在我儿子又被虎咬死了。”孔子说:“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呢?”妇女回答说:“(因为)这里没有残暴的政令。”孔子说:“子路要记住:残暴的政令比老虎还要可怕!”
注释
式:同“轼”,车前的扶手板,这里用作动词 扶着车前的扶手板。以手抚轼,为古人表示尊敬的礼节。
子路:仲由(公元前542年——公元前480年),字子路,又字季路,鲁国卞人。“孔门十哲”之一、“二十
这篇文章通过“苛政”与“猛虎”的绝妙对比,形象生动地揭露了封建统治者的残暴本性,对封建暴政的鞭挞入木三分。祖孙三代命丧虎口,令人悲悯。但可悲的不在于老虎吃人,而在于以身饲虎却难舍其地。那悲凄老妇的一席话,那一条条离去的鲜活生命,是对当政者,尤其是昏庸残暴者的血泪控诉。孔子提出“德治”,“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拱)之”(《论语·为政》);孟子提出施“仁政”,“君行仁政,斯民亲其上,死其长也”(《孟子·梁惠王下》)。表达的都是儒家的政治主张。这则故事,形象地说明了“苛政猛于虎”的道理,发人深省。
帝纣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以为皆出己之下。好酒淫乐,嬖於妇人。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於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钜桥之粟。益收狗马奇物,充仞宫室。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慢於鬼神。大聚乐戏於沙丘,以酒为池,县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者。《史记》
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堕炭中,妲己笑,名曰炮格之刑。《列女传》
一水出朝歌城西北,东南流。老人晨将渡水而沉吟难济,纣问其故,左右曰:老者髓不实,故晨寒也。纣乃于此斫胫而视髓也。《山海经》
乃强谏纣。纣怒曰:“吾闻圣人心有七窍。”剖比干,观其心。《史记》
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彊,辨之疾,并脯鄂侯。西伯昌闻之,窃叹。崇侯虎知之,以告纣,纣囚西伯羑里。《史记》
今有客马,日行三百里。客去忘持衣。日已三分之一,主人乃觉。持衣追及, 与之而还;至家视日四分之三。问主人马不休,日行几何?答曰:七百八十里。
术曰:置四分日之三,除三分日之一,半其余,以为法。〔按:此术“置四分日之三,除三分日之一”者,除,其减也。减之余,有 十二分之五,即是主人追客还用日率也。去其还,存其往。率之者,子不可半,故倍母,二十四分之五。是为主人 与客均行用日之率也。〕
副置法,增三分日之一。〔法二十四分之五者,主人往追用日之分也。三分之一者,客去主人未觉之 前独行用日之分也。并连此数,得二十四分日之十三,则主人追及前用日之分也。是为客用日率也。然则主人用日率者,客马行率也;客用日率者,主人马行率也。母同则子齐,是为客马行率五,主人马行率十三。于今有术,三百里为所有数, 十三为所求率,五为所有率,而今有之,即得也。〕
以三百里乘之,为实。实如法,得主人马一日行。〔欲知主人追客所行里者,以三百里乘客用日分子十三,以母二十四而一, 得一百六十二里半。以此乘客马与主人均行日分母二十四,如客马与主人均行用 日分子五而一,亦得主人马一日行七百八十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