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崇文(746年—809年11月6日[1] ),字崇文,幽州(今北京一带)人,祖籍渤海蓚县(今河北景县),出身渤海高氏。唐代名将。曾率军击破吐蕃、平定西蜀,官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邠州刺史、邠宁庆三州节度观察等使、京西都统。元和四年(809年),高崇文去世,年六十四,赠司徒,谥号“威武”。会昌六年(846年),配享宪宗庭庙。► 1篇诗文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
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
醒时相交欢,醉后各分散。(相交欢 一作:同交欢)
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
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
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
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
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
三月咸阳城,千花昼如锦。
谁能春独愁,对此径须饮。
穷通与修短,造化夙所禀。
一樽齐死生,万事固难审。
醉后失天地,兀然就孤枕。
不知有吾身,此乐最为甚。
穷愁千万端,美酒三百杯。
愁多酒虽少,酒倾愁不来。
所以知酒圣,酒酣心自开。
辞粟卧首阳,屡空饥颜回。
当代不乐饮,虚名安用哉。
蟹螯即金液,糟丘是蓬莱。
且须饮美酒,乘月醉高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