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广洋(? ~1379),江苏高邮人,字朝宗,明朝初年宰相,重臣。汉族。元末进士出身,通经能文,尤工诗,善隶书。朱元璋称赞其“处理机要,屡献忠谋”,将他比作张良、诸葛亮。年少时跟随太祖朱元璋起义反元,被朱元璋聘为元帅府令史、江南行省提控,受命参与常遇春军务。明朝建立后,先后担任山东行省、陕西参政、中书省左丞、广东行省参政、右丞相职务。受封忠勤伯。洪武十二年(1379年),因受胡惟庸毒死刘基案牵连,被朱元璋赐死。著有《凤池吟稿》、《淮南汪广洋朝宗先生凤池吟稿》。《明诗综》收其诗三十一首。► 545篇诗文
李歌者,霸州人。其母一枝梅,倡也。年十四,母教之歌舞。李艴然曰:“人皆有配偶,我可独为倡耶?”母告以衣食所仰,不得已。与母约曰:“媪能宽我,不脂泽,不荤肉,则可尔;否则有死而已!”母惧,阳从之。
自是缟衣素裳,唯拂掠翠鬟,然姿容如玉雪,望之宛若仙人,愈致其妍。人有招之者,李必询筵中无恶少年乃行。未行,复遣人觇之。人亦熟李行,不敢以亵语加焉。李至,歌道家游仙辞数阕,俨容默坐。或有狎之者,辄拂袖径出,弗少留;他日或再招,必拒不往。
益津县令年颇少,以白金遗其母。欲私之。李持刀入户,以巨木撑柱,骂曰:“吾闻县令为风化首,汝纵不能而忍坏之耶?今冠裳其形而狗彘其行,乃真贼尔!岂官人耶?汝即来,汝即来吾先杀汝而后自杀尔!”令惊走。
时监州闻其贤,有子方读书,举秀才,聘为之妇,李尚处子也。居数年,天下大乱,夫妇逃难,俱为贼所执。贼悦李有殊色,欲杀其夫而妻之。李抱其夫诟曰:“汝欲杀吾夫即先杀我,我宁死决不从汝作贼也!”贼怒,并杀之。吁!倡犹能有是哉!可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