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越
区越(一四六八—一五五四),字文广,号西屏。新会人。尝从学于白沙陈献章。明孝宗弘治十八年(一五〇五)进士。历官浙江嘉善县令,户部主事、知建宁宁国府、浙江副使、江西左参政。年八十七卒。有《西屏集》行世。明万历《广东通志》卷二四、清乾隆《广州府志》卷三四、清乾隆《新会县志》卷九有传。区越《西屏集》十卷,前五卷为诗,馀者为文。
楚人养狙
刘基〔明代〕
楚有养狙以为生者,楚人谓之狙公。旦日,必部分众狙于庭,使老狙率以之山中,求草木之实,赋什一以自奉。或不给,则加鞭箠焉。众狙皆畏苦之,弗敢违也。
一日,有小狙谓众狙曰:“山之果,公所树与?”曰:“否也,天生也。”曰:“非公不得而取与?”曰:“否也,皆得而取也。”曰:“然则吾何假于彼而为之役乎?”言未既,众狙皆寤。
其夕,相与俟狙公之寝,破栅毁柙,取其积,相携而入于林中不复归。狙公卒馁而死。
郁离子曰:“世有以术使民而无道揆者,其如狙公乎!惟其昏而未觉也。一旦有开之,其术穷矣”。
陈霁岩赈灾
《智囊》〔明代〕
陈霁岩知开州,时万历初,大水,有赈。府下有司议,公倡议:极贫谷一石,次贫五斗,务沾实惠。放赈时公编号。贫者鱼贯而进虽万人无敢哗者。公自坐仓门小棚,执笔点名,视其衣服容貌,于极贫者暗记之。庚午春,上司行牒再赈极贫者,书吏禀出示另报。公曰:“不必也!”第出前点名册中暗记极贫者,径开唤领,乡民咸以为神。盖前领赈时不暇妆点,公尽见真态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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