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天舞干戚
《山海经》〔先秦〕
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刑天与黄帝争夺神位。二者相斗,黄帝斩断刑天的脑袋,并把它埋到常羊山。但刑天魂魄不灭,以双乳作眼睛,以肚脐作嘴,手执干戈,拿着盾和斧向天挥舞不止。
注释
刑天:本作形夭,又作形天、邢天,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人物。
操:拿。
干戚:干,盾;戚,大斧。
简析
这篇短文描述的是中国古代神话中的刑天与天帝争神位的故事。刑天不服天帝统治,与之争斗,却被天帝斩断首级,葬于常羊山。然而,刑天的意志并未因此消散,他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手持干戚,继续舞动战斗,展现出不屈不挠、顽强抗争的精神。“刑天”这一形象代表着永不妥协、永不放弃的斗争精神,是古代先民对勇气、毅力和反抗压迫精神的颂扬。
扁鹊见蔡桓公
韩非〔先秦〕
扁鹊见蔡桓公,立有间,扁鹊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桓侯曰:“寡人无疾。”扁鹊出,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桓侯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
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桓侯又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
居十日,扁鹊望桓侯而还走。桓侯故使人问之,扁鹊曰:“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也。”
居五日,桓侯体痛,使人索扁鹊,已逃秦矣。桓侯遂死。
裳裳者华
诗经·小雅·甫田之什〔先秦〕
裳裳者华,其叶湑兮。我觏之子,我心写兮。我心写兮,是以有誉处兮。
裳裳者华,芸其黄矣。我觏之子,维其有章矣。维其有章矣,是以有庆矣。
裳裳者华,或黄或白。我觏之子,乘其四骆。乘其四骆,六辔沃若。
左之左之,君子宜之。右之右之,君子有之。维其有之,是以似之。
弈秋
孟子及弟子〔先秦〕
孟子曰:“无或乎王之不智也。虽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吾见亦罕矣,吾退而寒之者至矣,吾如有萌焉何哉?今夫弈之为数,小数也;不专心致志,则不得也。弈秋,通国之善弈者也。使弈秋诲二人弈,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为是其智弗若与?曰:非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