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刑天与黄帝争夺神位。二者相斗,黄帝斩断刑天的脑袋,并把它埋到常羊山。但刑天魂魄不灭,以双乳作眼睛,以肚脐作嘴,手执干戈,拿着盾和斧向天挥舞不止。
注释
刑天:本作形夭,又作形天、邢天,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人物。
操:拿。
干戚:干,盾;戚,大斧。
这篇短文描述的是中国古代神话中的刑天与天帝争神位的故事。刑天不服天帝统治,与之争斗,却被天帝斩断首级,葬于常羊山。然而,刑天的意志并未因此消散,他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手持干戚,继续舞动战斗,展现出不屈不挠、顽强抗争的精神。“刑天”这一形象代表着永不妥协、永不放弃的斗争精神,是古代先民对勇气、毅力和反抗压迫精神的颂扬。
晋侯合诸侯于扈,平宋也。
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也。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与之事君。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难,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十一月,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十二年六月,归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蒇陈事。十五年五月,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陈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见于君,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虽我小国,则蔑以过之矣。今大国曰:‘尔未逞吾志。’敝邑有亡,无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余几?’又曰:‘鹿死不择音。’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不德,则其鹿也。铤而走险,急何能择?命之罔极,亦知亡矣。将悉敝赋以待于鯈,唯执事命之。文公二年,朝于齐;四年,为齐侵蔡,亦获成于楚。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岂有罪也?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
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婿池为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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