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天舞干戚
《山海经》〔先秦〕
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刑天与黄帝争夺神位。二者相斗,黄帝斩断刑天的脑袋,并把它埋到常羊山。但刑天魂魄不灭,以双乳作眼睛,以肚脐作嘴,手执干戈,拿着盾和斧向天挥舞不止。
注释
刑天:本作形夭,又作形天、邢天,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人物。
操:拿。
干戚:干,盾;戚,大斧。
简析
这篇短文描述的是中国古代神话中的刑天与天帝争神位的故事。刑天不服天帝统治,与之争斗,却被天帝斩断首级,葬于常羊山。然而,刑天的意志并未因此消散,他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手持干戚,继续舞动战斗,展现出不屈不挠、顽强抗争的精神。“刑天”这一形象代表着永不妥协、永不放弃的斗争精神,是古代先民对勇气、毅力和反抗压迫精神的颂扬。
汤斩夏耕之尸
佚名〔先秦〕
有人无首,操戈盾立,名曰夏耕之尸。故成汤伐夏桀于章山,克之,斩耕厥前。耕既立,无首,走厥咎,乃降于巫山。《山海经》
文王之囿
孟子〔先秦〕
齐宣王问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诸?”
孟子对曰:“于传有之。”
曰:“若是其大乎!”
曰:“民犹以为小也。”
曰:“寡人之囿,方四十里,民犹以为大,何也?”
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刍荛者往焉,雉兔者往焉,与民同之。民以为小,不亦宜乎?臣始至于境,问国之大禁,然后敢入。臣闻郊关之内有囿方四十里,杀其麋鹿者如杀人之罪,则是方四十里,为阱于国中。民以为大,不亦宜乎?
郑人买履
《韩非子》〔先秦〕
郑人有且置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反归取之。及反,市罢,遂不得履。人曰:“何不试之以足?”曰:“宁信度,无自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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