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闽县(今福建福州市)人林琴南六七岁的时候,跟随老师读书。老师非常贫困,做饭没有米。林纾知道后,急忙回家,用袜子装米,装满了,背着送给老师。老师生气了,说这是他偷来的,推辞不接受。林纾回来后告诉了母亲,母亲笑着说:“你这份心意固然是好的,但是这样的方式(袜子装米)难道是学生赠送老师礼物的礼节吗?”随即让人准备,林纾携带着一石米送到私塾,老师于是接受了。
注释
林琴南孝廉纾(shū):林纾,字琴南,福建阂县(今福州人)。近代文学家,尤以翻译外国小说名世。孝廉,明清时对举人的称呼。
亟(jí):急忙。
束脩(修):本指十条干肉,后来通常
这段故事通过一个小插曲,展现了林琴南的纯真善良和母亲的明智引导。它告诉我们,善良的心意值得肯定,但在表达善意时,应讲究方式方法,遵循社会礼仪和道德规范;同时,也体现了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以及家庭教育中父母对孩子品德塑造的重要作用。
戊戌秋九月,余归自塞上,宿石槽。逆旅小子形苦羸,敞布单衣,不袜不履,而主人挞击之甚猛,泣甚悲。叩之东西家,曰“是其兄之孤也。有田一区,畜产什器粗具,恐孺子长而与之分,故不恤其寒饥而苦役之;夜则闭之户外,严风起,弗活矣。”余至京师,再书告京兆尹,宜檄县捕诘,俾乡邻保任而后释之。
逾岁四月,复过此里,人曰:“孺子果以是冬死,而某亦暴死,其妻子、田宅、畜物皆为他人有矣。”叩以“吏曾呵诘乎?”则未也。
昔先王以道明民,犹恐顽者不喻,故“以乡八刑纠万民”,其不孝、不弟、不睦、不姻、不任、不恤者,则刑随之,而五家相保,有罪奇邪则相及,所以闭其涂,使民无由动于邪恶也。管子之法,则自乡师以至什伍之长,转相督察,而罪皆及于所司。盖周公所虑者,民俗之偷而已,至管子而又患吏情之遁焉,此可以观世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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