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闽县(今福建福州市)人林琴南六七岁的时候,跟随老师读书。老师非常贫困,做饭没有米。林纾知道后,急忙回家,用袜子装米,装满了,背着送给老师。老师生气了,说这是他偷来的,推辞不接受。林纾回来后告诉了母亲,母亲笑着说:“你这份心意固然是好的,但是这样的方式(袜子装米)难道是学生赠送老师礼物的礼节吗?”随即让人准备,林纾携带着一石米送到私塾,老师于是接受了。
注释
林琴南孝廉纾(shū):林纾,字琴南,福建阂县(今福州人)。近代文学家,尤以翻译外国小说名世。孝廉,明清时对举人的称呼。
亟(jí):急忙。
束脩(修):本指十条干肉,后来通常
这段故事通过一个小插曲,展现了林琴南的纯真善良和母亲的明智引导。它告诉我们,善良的心意值得肯定,但在表达善意时,应讲究方式方法,遵循社会礼仪和道德规范;同时,也体现了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以及家庭教育中父母对孩子品德塑造的重要作用。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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