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湖泛舟
袁中道〔明代〕
晚风自送小船行,行过菰蒲乍有声。
共指远林猎火起,不知月向此中生。
袁中道
(1570—1623)明荆州府公安人,字小修。袁宏道弟。初随兄宦游京师,交四方名士。万历四十四年进士。官至南京吏部郎中。与兄袁宗道、袁宏道并称三袁,为“公安派”代表作家。有《珂雪斋集》。
杨景行传
《元史》〔明代〕
杨景行,字贤可,吉安太和州人。登延祐二年进士第,授赣州路会昌州判官。会昌民素不知井饮,汲于河流,故多疾疠;不知陶瓦,以茅覆屋,故多火灾。景行教民穿井以饮,陶瓦以代茅茨,民始免于疾疠火灾。豪民十人,号十虎,干政害民,悉捕置之法。乃创学舍,礼师儒,劝民斥腴田以膳士,弦诵之声遂盛。调永新州判官,奉郡府命,核民田租,除刬宿弊,奸欺不容,细民赖焉。改江西行省照磨,转抚州路宜黄县尹,理白冤狱之不决者数十事。升抚州路总管府推官,发擿奸伏,郡无冤狱。金溪县民陶甲,厚积而凶险,尝屡诬陷其县长吏罢去之,由是官吏畏其人,不敢诘治,陶遂暴横于一郡。景行至,以法痛绳之,徙五百里外。金溪豪僧云住,发人冢墓取财物,事觉,官吏受贿,缓其狱,景行急按之,僧以贿动之,不听,乃赂当道者,以危语撼之,一不顾,卒治之如法。由是豪猾屏迹,良民获安。转湖州路归安县尹,奉行省命,理荒田租,民无欺弊。景行所历州县,皆有惠政;所去,民皆立石颂之。以翰林待制、朝列大夫致仕,年七十四卒。
后爱莲说
张履祥〔明代〕
莲之为物,爱之者或以臭味,或以芳泽,未有能知其德者也。自周子为之说,而人莫不称其德矣,然未及其才也。
窃见用之大者,实与根可以供笾豆,可以充民食,可以疗疾疾,细至叶须茎节,无一不可资人采择者。群卉之中,根之美者叶或弃落其实者干有遗,求其兼善,盖罕及焉。而又阳煦已盛,厥荣渐敷;阴节未凝,蛰藏早固。合乎君子进退出处之义。故予非惟爱之,益敬之。而引焉环堵间,备师友云。
畏鬼致盗
刘基〔明代〕
荆人有畏鬼者,闻槁叶之落与蛇鼠之行,莫不以为鬼也。盗知之,于是宵潜其垣,作鬼音,惴,弗敢睨也。若是者四五,然后入其室,空其藏焉。或诳之曰:“鬼实取之也。”中心惑而阴然之。无何,其宅果有鬼,纵物出于盗而以为鬼窃之,弗信有人盗也。《郁离子》曰:“……谗不自来,因疑而来;间不自来,乘隙而入。由其明之先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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