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禽不兽
冯梦龙〔明代〕
凤凰寿,百鸟朝贺,惟蝙蝠不至。凤责之曰:“汝居吾下,何踞傲乎?”蝠曰:“吾有足,属于兽,贺汝何用?”一日,麒麟生诞,蝠亦不至。麟亦责之。蝠曰:“吾有翼,属于禽,何以贺与?”麟凤相会,语及蝙蝠之事,互相慨叹曰:“如今世上恶薄,偏生此等不禽不兽之徙,真个无奈他何!”
冯梦龙
冯梦龙(1574-1646),明代文学家、戏曲家。字犹龙,又字子犹,号龙子犹、墨憨斋主人、顾曲散人、吴下词奴、姑苏词奴、前周柱史等。汉族,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出身士大夫家庭。兄梦桂,善画。弟梦熊,太学生,曾从冯梦龙治《春秋》,有诗传世。他们兄弟三人并称“吴下三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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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歌
张煌言〔明代〕
吁嗟乎!
沧海扬尘兮日月盲,神州陆沉兮陵谷崩!
藐孤军之屹立兮,呼癸呼庚。
余悯此孑遗兮,遂息机而寝兵。
方壶圆峤兮,聊驾税以薶名。
神龙鱼腹兮,罹此豫且之罾。
余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
寸丹为重兮,七尺为轻。
维彼文山兮,亦羁絏于燕京,
黄冠故乡兮,非余心之所馨。
欲慷慨而自裁兮,既束缚而严更,
学谢公以绝粒兮,奈群喙之相并。
等鸿毛于一掷兮,何难谈笑而委形,
忆唐臣之啮齿兮,视鼎镬其犹冰。
念先人之践土兮,愧忠孝之无成。
翳嗣子于牢笼兮,痛宗祀之云倾。
已矣夫!荀琼谢玉兮,亦有时而凋零。
余之浩气兮,化为风霆;
余之精魂兮,变为日星。
尚足留纲常于万祀兮,垂节义于千龄。
夫何分孰为国祚兮,孰为家声。
歌以言志兮,肯浮慕兮箕子之贞?
若以拟乎正气兮,或无愧乎先生。
李东阳巧对
《罪惟录》〔明代〕
东阳四岁能作大书。景泰时,以神童荐。内侍扶过殿阈,曰:“神童脚短。”应声曰:“天子门高。”既入谒 , 命书“龙”、“凤”、“龟”、“麟”十余字。上喜,抱置膝,赐上林珍果及内府宝镪。时其父拜起,侍丹墀下。帝曰:“子坐父立,礼乎?”应声曰:“嫂溺叔援,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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