畲田词五首·其二
王禹偁〔宋代〕
杀尽鸡豚唤劚畬,由来递互作生涯。
莫言火种无多利,树种明年似乱麻。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杀鸡杀猪招待前来助耕的乡亲,一直以来以互相帮助为谋生的办法。
不要说烧山种谷没有什么好处,明年树木就会茂盛如丛生的麻。
注释
递互:交替互助。
生涯:生活,活计。
树种明年似乱麻:作者自注:“种谷之明年,自然生木,山民获济。”树种,《全宋诗》作“禾树”,《宋诗钞》作“林树”。
创作背景
北宋淳化二年(991年),诗人因上疏为遭受诬陷的朝臣徐铉辨冤而触怒宋太宗,被贬为商州(治所在今陕西商县)团练副使。当时商州还很荒僻,其属县丰阳、上津一带多是深山穷谷,车辙不通,农业上仍是刀耕火种,而且保持着互相帮助、协力耕种的古老传统。诗人深为山区这种质朴淳厚的风习所感动,便在到商州的第二年(992年)春天写下《畬田词五首》。此诗为其中第二首。
参考资料:完善
1、
张秉戍 主编.历代诗分类鉴赏辞典[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1992年07月第1版:1282-1284.
简析
《畲田词五首·其二》是一首七言绝句,叙写了一家畬田而四邻相助的淳美风习。诗的前两句通过准备丰盛的食物来召集人们开垦荒地,写出农民们为了生计而团结协作、辛勤劳作的画面;后两句则传达出农民对未来充满希望的乐观态度,即使当前看似投入的火种利益不大,但他们相信明年树木成长繁茂,收成将非常丰富。全诗富有生活气息,展现出农民们的勤劳与对未来的美好憧憬,饶有情趣。
王禹偁
王禹偁(chēng)(954年-1001年),字元之,济州巨野(今属山东省菏泽市)人。北宋诗人、散文家、大臣。王禹偁世为农家子,9岁能文。太平兴国八年(983年)进士,历任成武县(今属山东省菏泽市)主簿、右拾遗等职。献《端拱箴》,又献《御戎十策》,太宗大加称赏。拜左司谏、知制诰,判大理寺。淳化二年(991年)以庐州尼道安诉讼徐铉案受牵连,坐贬商州团练副使,移解州。咸平元年(998年),预修《太祖实录》。时宰相张齐贤、李沆不协,以禹偁议论轻重其间,落知制诰,出知黄州。作《三黜赋》以见志,有“屈于身兮而不屈其道,虽百谪而何亏”之语。咸平四年(1001年),徙蕲州,病卒。王禹偁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先驱,文学韩愈、柳宗元,诗崇杜甫、白居易,多反映社会现实,风格清新平易。词仅存一首,反映了作者积极用世的政治抱负,格调清新旷远。著有《小畜集》。► 649篇诗文 ► 209条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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