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一枝花 -张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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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诵 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大叔于田

诗经·国风·郑风〔先秦〕

叔于田,乘乘马。执辔如组,两骖如舞。叔在薮,火烈具举。襢裼暴虎,献于公所。将叔勿狃,戒其伤女。
叔于田,乘乘黄。两服上襄,两骖雁行。叔在薮,火烈具扬。叔善射忌,又良御忌。抑罄控忌,抑纵送忌。
叔于田,乘乘鸨。两服齐首,两骖如手。叔在薮,火烈具阜。叔马慢忌,叔发罕忌。抑释掤忌,抑鬯弓忌。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尊贵的大叔出门围猎来呦,乘着四匹马拉的大车奔跑。他抖动着丝缰如纵横编织,车辕两旁的马儿像在舞蹈。驻马于大泽那里草木丰茂,四周驱兽的大火熊熊燃烧。大叔赤膊上阵徒手搏猛虎,猎物献郑伯送至他的公朝。我的大叔啊不要习以为常,防备猛兽伤害你把性命抛。
尊贵的大叔乘车来到猎场,拉车的四匹大马毛色金黄。驾辕的马儿努力向前奔跑,外侧两马紧跟随如雁排行。深入到大泽但见林深草长,四面驱兽的大火烈焰升扬。多才多艺的大叔擅长射箭,驾驭马车的本领也很高强。他时而放马驰骋时而勒缰,他时而射箭时而纵禽逃亡。
尊贵的大叔围猎到野外来,拉车的四匹马儿斑驳色彩。驾辕的俩马儿齐头并肩走,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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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赏

  按照现代多数学者的说法,此诗的抒情主人公可能是一个女子,她赞美的大约是自己的恋人,一位青年猎手。古人以伯、仲、叔、季作排行,叔本指老三。《郑风·萚兮》有“叔兮伯兮,倡(唱)予和女”之句,《郑风·将仲子》中提到“仲子”,则当时郑国女子对恋人也可称“伯”“仲”“叔”,大约相当于今日民歌中的“大哥”“二哥”“三哥”之类。诗中说这位青年打死虎之后“献于公所”,可知他是随从郑伯去打猎的。

  第一章“叔于田”直截了当点出要写叔的什么事。“乘乘马”表现出其随公畋猎时的气势。三、四句则描绘他驾车的姿态。驾车之马有四匹,四匹马的缰绳总收一起拿在手中,如绶带或织带时的经线,两面的骖马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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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关于此诗的主题背景,《毛诗序》谓“刺庄公也”,认为“叔”即庄公之弟共叔段(即太叔段),孔颖达疏云:“叔负才恃众,必为乱阶,而公不知禁,故刺之。”今人则多认为是赞美猎手之作。

参考资料:完善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157-160
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155-157

简析

  《大叔于田》是一首杂言古诗。全诗三章,每章十句,以铺叙手法生动地描写了打猎的具体场面,塑造了一个能骑善射的青年猎手形象,使人如临其境,如见其人。此诗在结构上有张有弛,如乐曲般抑扬顿挫,富有情致;它的基本笔法虽是对主人公“叔”作再现式的铺陈描写,但其中却饱含着浓烈的感情色彩,浸透了诗人对“叔”无比爱慕和关注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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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齐

诗经·大雅·文王之什〔先秦〕

思齐大任,文王之母,思媚周姜,京室之妇。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

惠于宗公,神罔时怨,神罔时恫。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

雍雍在宫,肃肃在庙。不显亦临,无射亦保。

肆戎疾不殄,烈假不瑕。不闻亦式,不谏亦入。肆成人有德,小子有造。古之人无斁,誉髦斯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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棘刺雕猴

《韩非子》 《韩非子》〔先秦〕

  燕王好微巧,卫人请以棘刺之端为母猴。燕王说之,养之以五乘之奉。王曰:“吾视观客为棘刺之母猴。”客曰:“人主欲观之,必半岁不入宫,不饮酒食肉,雨霁日出,视之晏阴之间,而棘刺之母猴乃可见也。”燕王因养卫人,不能观其母猴。郑有台下之冶者,谓燕王曰:“臣为削者也,诸微物必以削削之,而所削必大于削。今棘刺之端不容削锋,难以治棘刺之端。王试观客之削,能与不能可知也。”王曰:“善。”谓卫人曰:“客为棘刺之母猴也,何以治之?”曰:“以削。”王曰:“吾欲观见之。”客曰:“臣请之舍取之。”因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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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章算术·卷六(节选)

佚名 佚名〔先秦〕

  今有客马,日行三百里。客去忘持衣。日已三分之一,主人乃觉。持衣追及, 与之而还;至家视日四分之三。问主人马不休,日行几何?答曰:七百八十里。

  术曰:置四分日之三,除三分日之一,半其余,以为法。〔按:此术“置四分日之三,除三分日之一”者,除,其减也。减之余,有 十二分之五,即是主人追客还用日率也。去其还,存其往。率之者,子不可半,故倍母,二十四分之五。是为主人 与客均行用日之率也。〕

  副置法,增三分日之一。〔法二十四分之五者,主人往追用日之分也。三分之一者,客去主人未觉之 前独行用日之分也。并连此数,得二十四分日之十三,则主人追及前用日之分也。是为客用日率也。然则主人用日率者,客马行率也;客用日率者,主人马行率也。母同则子齐,是为客马行率五,主人马行率十三。于今有术,三百里为所有数, 十三为所求率,五为所有率,而今有之,即得也。〕

  以三百里乘之,为实。实如法,得主人马一日行。〔欲知主人追客所行里者,以三百里乘客用日分子十三,以母二十四而一, 得一百六十二里半。以此乘客马与主人均行日分母二十四,如客马与主人均行用 日分子五而一,亦得主人马一日行七百八十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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