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有一个楚国人,既卖盾又卖矛。他夸耀自己的盾,说:“我的盾坚固无比,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穿透它。”又夸耀自己的矛,说:“我的矛锋利极了,任何坚固的东西都穿得透。”有人问他:“如果用您的矛刺您的盾,结果会怎么样呢?”那人一句话也回答不上来。什么都不能刺穿的盾与什么都能刺穿的矛,不可能同时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注释
矛:古代用来刺杀敌人的长柄兵器,矛的基本形制有狭叶、阔叶、长叶、叶刃带系和凹口骹式等。
盾:盾牌,古代作战时遮挡刀剑用。
誉:赞誉,夸耀。
曰:说,讲。
吾:我。
陷:穿透、刺穿的意思 。
《自相矛盾》出自《韩非子·难一》,这则故事以简洁明了的语言揭示了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它告诉我们,在陈述观点或推销产品时,必须保持逻辑的一致性,否则就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这种错误不仅在言语表达中需要避免,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也应该警惕。同时,这个故事也以一种幽默的方式提醒了在自我宣传和推销时,过分的夸大其词可能会让人陷入尴尬窘境。
1、“其人弗能应也”的原因是什么?
答:因为自己把“矛”和“盾”的功力都夸大到绝对化程度,使自己不能自圆其说,处于尴尬局面,无法回答。
2、假如你是楚国商人,你该怎样来推销你的“矛”和“盾”?
答:卖矛的时候,可用一个质量不如自己的矛的产品加以比较,卖盾的时候用同样的方法加以比较,这样既可以试出自己矛的好处,也能比较出自己盾的质量。
3、学习这则寓言后,你得到什么启示?
答:说话、做事都要认真考虑周到,不要自行相互抵触,产生矛盾。
韩非子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约公元前281年),卒于秦王政十四年(公元前233年),韩非为韩国公子(即国君之子),战国末期韩国人(今河南省新郑)。师从荀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称“韩子”或“韩非子”,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经
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
秋七月,葬郑庄公。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郑忽出奔卫。
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析。
公会宋公于夫钟。
冬十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
传
十一年春,齐、卫、郑、宋盟于恶曹。
楚屈瑕将盟贰、轸。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莫敖患之。鬥廉曰:“郧人军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我以锐师宵加于郧,郧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斗志。若败郧师,四邑必离。”莫敖曰:“盍请济师于王?”对曰:“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君之所闻也。成军以出,又何济焉?”莫敖曰:“卜之。”对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郑昭公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昭公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从。
夏,郑庄公卒。
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
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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