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范比部持节广东
苏籀〔宋代〕
羊城使者神仙中,苒苒叱驭凌举踪。
绣袂吾徒强掺执,解手一举南飞鸿。
君侯烜赫标肉谱,文钟烈祖忠宣父。
典刑付托呼所钟,经国风规俨如故。
伤时嗟我思古人,遗直茂勋君世嗣。
春秋主盟由范氏,不战屈人从范智。
备尝世故无难易,出入淹回俱掌计。
世推汲偃似长孺,共怀下惠贤展喜。
鸟言夷面吾氓耳,岂弟公清渠自理。
声华本实警蛮貊,锋颖天然加峭利。
转粮遵海爰究度,併按三河应不避,
追车少日便还朝,首出儒林冠循吏。
苏籀
(1091—?)眉州眉山人,字仲滋。苏迟子。事亲孝,仅十余岁,侍祖辙于颍昌九年,未尝去侧。以祖荫官陕州仪曹,历太府监丞、将作监丞。请祠归,卒年七十余。以文学见知于晁说之、洪炎等人。有《栾城遗言》、《双溪集》。
伤仲永
王安石〔宋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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