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6-1895年,一名振钧,字宰平,钵池山农,别号天河生,江苏淮安人。他“性好词赋而不乐制艺”,“一生偃蹇不遇,”中年丧偶,益佗祭,不自聊。”著有《比玉楼传奇四种》,其一《十二红》为揭露南河总督署的积弊而作,针砭甚力,也最著名;《金壶七墨》记游幕期间之亲见亲闻,保存了一些有关鸦片战争的珍贵史料,是著名笔记,论者以为“作小说观可,作子书观,作史书观,作经书观亦无不可。”又有《比玉楼遗稿》、《谈兵录》等。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券。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矣。”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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