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闰枝,晚号闰庵。出身书香世家。光绪壬午举人,壬辰进士,翰林院编修。戊戌、癸卯两充会试同考官,庚子、辛丑简任四川、广东乡试副主考。丁末,出任浙江湖州知府。民国初,夏应聘入都,纂修清史稿。徐世昌辑清儒学案、晚晴簃诗汇,夏孙桐曾主其事。夏是近代著名词人,著有悔龛词。诗作有观所尚斋诗存。享年八十五岁(一八五七—一九四二)。
戊戌秋九月,余归自塞上,宿石槽。逆旅小子形苦羸,敞布单衣,不袜不履,而主人挞击之甚猛,泣甚悲。叩之东西家,曰“是其兄之孤也。有田一区,畜产什器粗具,恐孺子长而与之分,故不恤其寒饥而苦役之;夜则闭之户外,严风起,弗活矣。”余至京师,再书告京兆尹,宜檄县捕诘,俾乡邻保任而后释之。
逾岁四月,复过此里,人曰:“孺子果以是冬死,而某亦暴死,其妻子、田宅、畜物皆为他人有矣。”叩以“吏曾呵诘乎?”则未也。
昔先王以道明民,犹恐顽者不喻,故“以乡八刑纠万民”,其不孝、不弟、不睦、不姻、不任、不恤者,则刑随之,而五家相保,有罪奇邪则相及,所以闭其涂,使民无由动于邪恶也。管子之法,则自乡师以至什伍之长,转相督察,而罪皆及于所司。盖周公所虑者,民俗之偷而已,至管子而又患吏情之遁焉,此可以观世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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