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叨受太保先公深知,尝援其难,公子又不以仆为不肖,数下交质以所为文业。仆窃见郡中自吴徐二三子凋谢之后,近二十年绝无有清才标映如公子者,尝心口叹颂不能置。今有所欲言,伏惟公子听之。
仆闻之贾子曰:诸人以太保既薨,有愿公子出而结交天下贵人,一如太保在日,以为克似太保者。窃谓太保在日,乃天下贵人,皆愿一当以交太保,非太保之交之也。今论者顾欲公子求而交之,以为克似太保,此不惟不似,而固以相远甚矣。往郡中贵达子弟,固有然者,然皆以财力自雄,周旋良苦。今公子善病,体不任衣。太保清节,仆之所谅未有厚资贻公子也。所谓财与力者,公子自审能之乎?破其业以致贫,劳其身以致病,而徒博一交结贵人之名,仆窃为公子不取也。
抑人之所谓克似其先者有道,不可以不辨。有以卿相之子,世为卿相而不必不辱其先;有以卿相之子,乃甘为一介之士,而足以光益其袓父者。若公子不深察其道,即如诸人所云,亦不过仿太保在日存其门户,方幅外似之耳,非谓公子遂真似太保为宰相也。公子之家昔为宰相,今为秀才,何可强同?顾舍其力之所能,可以得其真似,而必出于不可得之数,以为聊似其外者。何也?夫克似之道,在于守道,读书。公子才气超轶,何施不可?愿且朝夕自爱调病,病愈之后,以诸人所陈交结之才,多收古今书籍;以交结之力,闭户力学而笃行之。如此一二十年,亦不必之作太保。即不然,太保亦必含笑于九泉,决不以公子甘为一介之士,遂以为不克似之也。某皇恐再拜。
译文
我蒙受令尊太保公的深知,在危难中曾受到他的救援,您也不因为我学识浅薄,几次将作品拿来和我商榷。我自认为郡中自从吴、徐二、三君去世以后,近二十年来,再也没有像公子这样才华出众的人了,曾在心中和口头不止一次地赞颂过。现在我有些话要谈谈,恳切希望公子能听进去。
我听贾开宗说,许多人认为太保公去世了,希望公子能出面结交天下的贵人,就像太保在世时一样,做一个能像太保的人。我认为太保公在世时是天下的贵人,大家都愿意主动地去接近他,并不是太保公自己去结交他们的。现在提建议的人,却是想要公子主动去寻求和结交他们,认为这样就能像太保了。其实这样不只是不像,而实在是
此文首先表达了对友人的深厚情谊与高度赞誉;接着指出友人面临的外部期望与自身实际状况之间的矛盾,即友人被期望如其父般结交贵人,但作者认为这既不符合其父生前的行事风格,也不符合对方当前的身体状况与经济条件;随后进一步剖析了“像先辈一样才算有出息”这一观念的片面性,强调个人价值不应被家族地位所束缚,而应通过自身的努力与修养来实现。最后,作者提出具体建议,鼓励友人珍惜身体,专注于读书治学,以内在修养与学识来成就真正的自我,而非仅仅追求外在虚名。整篇文章深入浅出,运用对比、反问、举例等多种修辞手法,既体现了作者对友人的深情厚谊,又展现出其对为人处世的独到见解。
(1618—1654)明末清初河南商丘人,字朝宗,号雪苑、杂庸子。侯恂子。少时为复社、几社诸名士所推重,与方以智、冒襄、陈贞慧号四公子。南明弘光时,以不受阮大铖笼络,险遭迫害,夜走依总兵官高杰,又曾入史可法幕。入清,应顺治八年乡试,中副榜。文章富才气,与魏禧、汪琬号清初三大家。有《壮悔堂文集》、《四忆堂诗集》。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脰而函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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