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少年时侠肝义胆,意气风发,结交的朋友全都是英雄豪杰。待人真诚,肝胆照人,遇到不平之事,便会怒发冲冠,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站立而谈,生死与共。许下的诺言有千金的价值。我们推崇的是出众的勇敢,狂放不羁傲视他人。轻车簇拥联镳驰逐,出游京郊。在酒店里豪饮,酒坛浮现出诱人的春色,我们像长鲸和垂虹那样饮酒,顷刻即干。间或带着鹰犬去打猎,拉弓射出羽箭,霎那间便荡平了狡兔的巢穴。虽然欢快,可惜时间太过短促。
就像卢生的黄粱一梦,很快就离开京城。驾孤舟飘流于水中,唯有明月相伴。散职侍从官品位卑微,事多繁忙,情怀愁苦。陷入了污浊的官场仕途,担任了繁重的文书事物工作。像我这样成千上万
此词上片回忆青少年时期在京城的任侠生活。“少年侠气,交结五都雄”,是对这段生活的总括。以下分两层来写:“肝胆洞,……矜豪纵”是一层,着重写少年武士们性格的“侠”。他们意气相投,肝胆相照,三言两语,即成生死之交;他们正义在胸,在邪恶面前,敢于裂眦耸发,无所畏惧;他们重义轻财,一诺千金;他们推崇勇敢,以豪侠纵气为尚。这些都从道德品质、作人准则上刻划了一班少年武士的精神面貌。由于选取了典型细节:“立谈中,死生同。一诺千金重”等,写得有声有色,并不空泛。“轻盖拥,……狡穴空”是又一层,侧重描写少年武士们日常行为上的“雄”。他们驾轻车,骑骏马,呼朋唤友,活跃在京城内外。斗城:汉代长安按南斗,北
关于此词的创作背景,向有二说。二说都把它系在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亦即词人七十四岁,临死的那一年。不过一说为抗金而作,一说为抗辽而作。据钟振振考证,此词作于宋哲宗元祐三年(1088)秋。当时西夏屡犯边界,贺铸在和州(今安徽和县一带)任管界巡检(负责地方上训治甲兵,巡逻州邑,捕捉盗贼等的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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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词上片从追忆词人在东京度过的六、七年倜傥逸群的侠少生活处落笔,以“侠”、“雄”二字总摄下文,接写豪侠们的“侠”、“雄”品格,勇敢正义,慷慨豪爽;再写豪侠们“侠”“雄”的具体行迹,驰逐、射猎、豪饮,过着快乐的生活。上片有点有染,虚实相间地展示了一幅弓刀武侠的生动画卷。
下片紧承“乐匆匆”三字,用“似黄粱梦”四字转折文意、变换情绪,锋芒直指埋没、扼杀人才的封建统治阶级。“笳鼓动”以下六句,是全词的高潮,极写词人报国无门的悲愤和一片爱国之情,感人至深;最后三句,变激烈为凄凉,描写理想破灭的悲哀。全词风格苍凉悲壮,感情充沛,叙事、议论、抒情结合紧密,笔力雄健劲拔,神采飞扬
绍兴八年十一月日,右通直郎枢密院编修臣胡铨,谨斋沐裁书,昧死百拜,献于皇帝陛下。
臣谨按:王伦本一狎邪小人,市井无赖,顷缘宰相无识,遂举以使虏,专务诈诞,欺罔天听,骤得美官,天下之人切齿唾骂。今者无故诱致虏使,以“诏谕江南”为名,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刘豫我也!刘豫臣事丑虏,南面称王,自以为子孙帝王、万世不拔之业,一旦豺狼改虑,捽而缚之,父子为虏。商鉴不远,而伦又欲陛下效之。
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陛下所居之位,祖宗之位也。奈何以祖宗之天下为犬戎之天下,以祖宗之位为犬戎藩臣之位?陛下一屈膝,则祖宗庙社之灵尽污夷狄,祖宗数百年之赤子尽为左衽,朝廷宰执尽为陪臣,天下之士大夫皆当裂冠毁冕,变为胡服。异时豺狼无厌之求,安知不加我以无礼如刘豫也哉!夫三尺童子至无知也,指犬豕而使之拜,则怫然怒。今丑虏,则犬豕也。堂堂大国,相率而拜犬豕,曾童孺之所羞,而陛下忍为之邪?
伦之议乃曰:“我一屈膝,则梓宫可还,太后可复,渊圣可归,中原可得。”呜呼!自变故以来,主和议者,谁不以此说啖陛下哉?然而卒无一验,则虏之情伪已可知矣。而陛下尚不觉悟,竭民膏血而不恤,忘国大仇而不报,含垢忍耻,举天下而臣之甘心焉。就令虏决可和,尽如伦议,天下后世谓陛下何如主?况丑虏变诈百出,而伦又以奸邪济之,梓宫决不可还,太后决不可复,渊圣决不可归,中原决不可得。而此膝一屈,不可复伸;国势陵夷,不可复振,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矣。
向者陛下间关海道,危如累卵,当时尚不肯北面臣敌,况今国势稍张,诸将尽锐,士卒思奋。只如顷者敌势陆梁,伪豫入寇,固尝败之于襄阳,败之于淮上,败之于涡口,败之于淮阴,较之前日蹈海之危,已万万矣!倘不得已而至于用兵,则我岂遽出虏人下哉?今无故而反臣之,欲屈万乘之尊,下穹庐之拜,三军之士不战而气已索。此鲁仲连所以义不帝秦,非惜夫帝秦之虚名,惜夫天下大势有所不可也!今内而百官,外而军民,万口一谈,皆欲食伦之肉。谤议汹汹,陛下不闻,正恐一旦变作,祸且不测。臣窃谓不斩王伦,国之存亡未可知也。
虽然,伦不足道也,秦桧以心腹大臣而亦为之。陛下有尧舜之资,桧不能致陛下如唐虞,而欲导陛下为石晋。近者礼部侍郎曾开等引古谊以折之,桧乃厉声责曰:“侍郎知故事,我独不知!”则桧之随非愎谏,已自可见。而乃建白,令台谏侍臣佥议可否,是明畏天下议己,而令台谏侍臣共分谤耳。有识之士,皆以为朝廷无人。吁,可惜哉!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夫管仲,霸者之佐耳,尚能变左衽之区,而为衣裳之会。秦桧,大国之相也,反驱衣冠之俗,归左衽之乡。则桧也,不唯陛下之罪人,实管仲之罪人矣。孙近附会桧议,遂得参知政事。天下望治有如饥渴,而近伴食中书,漫不敢可否事。桧曰“虏可和”,近亦曰“可和”;桧曰“天子当拜”,近亦曰“当拜”。臣尝至政事堂,三发问而近不答,但曰:“已令台谏侍从议矣”。呜呼!参赞大政,徒取容充位如此,有如虏骑长驱,尚能折冲御侮耶?臣窃谓:秦桧、孙近亦可斩也!
臣备员枢属,义不与桧等共戴天。区区之心,愿断三人头,竿之藁街。然后羁留虏使,责以无礼,徐兴问罪之师,则三军之士不战而气自倍。不然,臣有赴东海而死耳,宁能处小朝廷求活耶?小臣狂妄,冒渎天威,甘俟斧钺,不胜陨越之至!